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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庄园出来,乔小麦拿着小铲子跑到红薯田那边挖了几个红薯。
红薯再有半个月就可以收了,她这会儿挖出来是想试试口感。
浇灌了这么多灵泉水,她对这一百三十亩的农作物寄予厚望。
特别是发现现在银钱不太够,她更是把大部分期望放到这上面了。
还有黄豆,这会儿黄豆还没有成熟,豆荚和豆子都是绿色的,俗称是毛豆,乔小麦也摘了一些。
带着这两样东西回家,到了家之后,她先把红薯洗了洗,而后拿刀子削皮,直接生吃。
红薯瓤是白色的,脆脆的,甜甜的,汁水很多。
一口红薯咽下去,乔小麦一双桃花眸子亮了,提着的心放下来了。
有这种红薯在,可以大赚一笔了!
“娘,大米,你们尝尝这红薯。”
乔小麦把红薯切成小块,用盘子盛起来,端到了柳树下面。
庄绿荷在做衣服,乔大米在拿着毛笔在描大字。
听了乔小麦这话,庄绿荷放下针线,直接用手捏了一块。
乔大米则是只抬手看了一眼,便又低下了头,“我不想吃。”
家里条件好了,不缺吃不缺穿,乔大米终于有了一个令乔小麦又欣慰又生气的毛病:挑食。
各种美味的食物吃多了,眼前的这生红薯还真引不起他的兴趣。
乔小麦见此,直接捏了一块递到了他小嘴巴旁,“尝一块,挺甜的。”
这时候庄绿荷已经把口中的红薯咽下去了,她点头道,“好吃,大米,你尝尝。”
乔大米这才张开小嘴巴,把这块红薯吃了下去。
小牙齿嘎嘣嘎嘣咬得很起劲,甘甜的汁水充盈整个口腔,乔大米眼睛亮了亮,“好吃!”
乔小麦笑着捏了捏他的小脸蛋,“今晚就熬红薯粥吧。”
若说红薯的吃法,那真是多种多样。
这凉粉粉条就不用说了,这是经过加工之后的,没加工的好吃的有红薯粥,烤红薯,蒸红薯。
红薯粥最高的境界是直接把红薯熬成了泥,看不到红薯块,完全化作了泥,和水混在一起,吃到口中,又甜又沙沙的,口感好极了。
烤红薯这就不用说了,后世到冬天时满大街都是烤红薯,大冷天里吃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那也是好极了。
还有蒸红薯,直接把红薯洗干净放到锅里蒸,加适量的水,等熟了之后直接揭皮吃,红薯的中间部位完全化作了糖,能吃出拔丝的效果。
这是热的,等放凉了再吃,很劲道,别有一番滋味。
一瞬间,乔小麦脑中出现了好几种吃法,不管哪一种,都很挣钱。
晚上,她做了红薯粥,如她所想的那般,红薯直接化成了泥,甜得完全不用放糖。
她还把毛豆给煮了,只洒了点盐,味道也棒极了。
乔长顺很惊奇,“这味儿怎么好成这样?”
“估摸是那块地的风水好吧。”
乔小麦把原因往这虚无缥缈的方向推,反正乔长顺好糊弄。
果不其然,这话落下,乔长顺便点头了,“一定是这样的,以前种的红薯黄豆可不是这个味儿。”
乔小麦闻言笑了笑,傻白甜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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