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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珂儿看乐文呆呆的不动,便伸手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白马屁股上一吃痛,便飞奔了起来,还好乐文双手拉着马缰绳,两脚踩着马磴子,要不然被她这么突然一下子,非要被甩下马背不可。
一路颠簸,乐文感受着背后两团柔软偶尔间的碰触,和丁珂儿不时的娇嗔声,不知不觉天色渐黑,两人已经到了赵州,却不见龙超和郑良才的影子。
于是两人便想找个客栈先休息一晚,明天再赶路。
说到骑马,首先,挺重要的是挑马。
把马归纳为上中下三等。
一等马,特别能跑,还有点野,骑这样的马,不需要马鞭,一松缰绳,它就会撒开蹄子狂奔,累的你有时候不得不拽着绳子让它停下来。
骑这样的马,最过瘾,但骑术不精者最好不要冒险。
骑马最过瘾的时候是马狂奔的时候,四蹄腾空,人坐在马背上一起一伏的,感觉就象腾云驾雾一样,纵马扬鞭,风在耳边呼呼的吹过,感觉真是爽级了。
最难受的时候是马迈着小碎步小跑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最颠的,坐也坐不住,是站也站不住,很难受。
长时间骑马后,磨的最厉害的是小腿肚,因为小腿肚是紧紧靠在马肚子或马鞍子上的,其次就是屁股。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准备继续赶路,可是到了马棚却发现白马不见了,问了店小二,店小二也是一脸迷茫的表情,气的丁珂儿,指着店小二的鼻子大骂。
“你们这家店是不是黑店啊,我们的白马只是在你们店的马棚放了一晚,就没了?”
“你们的马什么时候丢的,小的实在不知啊……。”
店小二哪里见过如此凶悍的女人啊,呆了半晌,才唯唯诺诺的说了一句,又想了一下,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拍头,说道:“诶,对了,不过小的听说最近城外来了五六名盗马贼,附近好多客栈的马匹都被盗了,官府这边也正要派人缉捕呢。”
“欧?是吗?那你可知这五六名盗马贼藏匿于何处吗?”
乐文想到,赵州虽然地方挺大,但是五六名盗马贼加上盗得的马匹,想要藏匿,一定不容易。
“这小的就不知道了……”
店小二挠了挠头皮,嘟囔道。
“乐文,你说现在可怎么办啊,这匹白马本女侠很喜欢,才骑了一天就被盗了,太可恶了。”
丁珂儿气得直跺脚。
乐文无语的直翻白眼,他怎么知道怎么办啊,要是让官府找,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了,还是自己找吧,如果到了晚上找不到,就只能随便再买一匹了,不过那匹白马丢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于是丁珂儿和乐文分开来找,乐文在城东和城南找,丁珂儿在城西和城北找。
乐文一直从早上找到下午,穿街入巷,又累又热。
“咴……”
当他找的都要放弃的时候,走到南城一处小巷的深宅外,却听到一声马打喷嚏的声音,很低沉,却让乐文立刻止住了脚步,跃到墙头,往下一看,院子里果然有五匹马,这五匹马的嘴全部带着铁网状的马嚼子,以致于让马不能发出嘶鸣声。
五匹马,其实一匹就是白色的马,乐文仔细端瞧,发现这匹白马和昨天他们骑的那匹一模一样,连白马额头的一块斑点都一样,果然这里就是盗马贼的窝点。
不过听店小二说这群盗马贼有五六名之多,要是武艺平平还好,如果他们里面有高手,那他一个人不是会很危险。
“你是何人,快下来,不然大爷就不客气了。”
正在犹豫要不要单独下去时,却从屋里传出一声嘶哑的恐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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