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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如淡金薄纱浸染营地,帐篷在晚风中簌簌作响。
哺时初至,宫娥们挽着绘有缠枝纹的朱漆食盒于营地间来回奔走,发间步摇随步态轻颤,一切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野外用膳不比宫里,一般是聚在行幄前的空地上,铺席烤肉佐酒,而肉食通常也是捕获来的猎品。
诚然,猎获的野兽是要按贵贱分级,诸如皇帝所猎虎、熊是为上禽,亲王所猎的鹿、豕则为中禽,而兔、狐称为下禽。
楚帝并非是嗜杀的君主,猎捕一虎一鹿不过是遵循仪典。
依制是要将上禽之兽装入金匣,快马送去长安太庙,以告慰祖先;况且此行有突厥王子同行,若只猎捕鹿、獐等温兽,难免会遭对方藐视。
“陛下赐治书侍御史、内阁大学士林尽染鹿炙一盘。”
“陛下特赐突厥王子阿史那步利设鹿炙一盘。”
孙莲英接连两次的唱赏俨然是有所区分,在场怕是仅有阿史那王子无法领会其中的奥妙。
案几上的肉食是来自众人捕获来的猎品,可猎获的野兽既有贵贱之分,分赐群臣的猎物自然也有区别。
诸如上禽肉,唯有楚帝可享,而中禽则是分赐给亲王或是皇子。
官员若要得赏中禽肉,全凭楚帝的赏赐。
可林尽染分赐鹿炙不说,孙莲英只言一个赐字,则说明是此举是顺理成章的,并无逾制。
而阿史那王子用‘特赐’二字,画外音不过是看在他为外邦王子的身份,是以额外施恩。
此举无疑是在敲打近期要对林尽染不利的诸卿。
酒过三巡,阿史那王子遽然起身,恭谨地施礼,,“皇帝陛下,小王有个不情之请,可否请陛下应允?”
(突厥王子的对话皆由译语人翻译,不再写译语人。
)
楚帝虚虚抬手,“阿史那王子但讲无妨。”
“请皇帝陛下赐婚,小王欲求娶贵国的六公主。”
楚帝闻言,不禁莞尔,目光径自投向座下的林尽染,见他不为所动,径自地品尝鹿炙,眼底闪过几丝玩味。
“阿史那王子久居客馆,对朕的几双儿女倒是格外上心。
难不成三年前是蓄意被擒,故亲至长安求婚以示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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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无疑是在借机暗讽,引得众人哄然大笑。
面对此等窘迫,阿史那王子本该恼羞成怒。
纵是不敢出声怒叱,或许也该愤然离席。
然则突厥王子敛衽再礼,“小王当然会展现诚意。
依先前的约定,小王可传书可汗即刻开放突厥境内的贸易坊;余下七年,突厥可供给贵国每年两千匹良驹,且分文不取。
假若皇帝陛下日后能助小王继位可汗,小王可率阿史那部向楚国皇帝俯首称臣,并昭告天下。”
前两条实在无关痛痒。
固北镇的贸易坊虽说仍有宵小滋扰,不过北境局势依旧日趋平和。
贸易坊假若能在双方境内尽早开放,于两国黎庶而言利多于弊。
至于以良驹作聘,按先前约定,一匹良驹为十贯,两千匹也仅有两万贯,七年共计十四万贯,尚且是以马折价、七年分清,最后也仅是一个上郡全年的赋税。
即便按原价,也不过是三十五万贯,这算不上多诱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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