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7章丰收的季节到了
罗马人最疼爱的儿子,阿尔贝托·法尔科内葬身于哥谭港冰冷的水底。
这是一个任谁也想不到的,绝对算得上惊天动地的大消息,法尔科内家族这些年来往哥谭港里沉了不少尸骨,也许有成百个,也许有上千个,但在那个时候,他们绝没有人能猜得到,法尔科内家族当代首领的儿子也会落得同样的下场。
可若说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对小阿尔贝托来说又似乎有些太残忍了,即便他一直想参与家族生意,但却始终被自己的父亲隔绝在外,也就是说,他确实没有直接做过什么触犯法律的事情——以这么一位边缘人物的死亡作为对于法尔科内的报复,似乎又显得有些残忍。
但无论如何,所有人都起码能够意识到同一个事实——哥谭市,要变天了。
“找!
把我儿子找出来!
没有找到尸体,就说明阿尔贝托还没有死!”
教父对着噤若寒蝉的众人大发雷霆,所有人都知道,他在心里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但所有人也都知道,即使中枪的阿尔贝托真的没有在第一时间死去,他也不太可能在冰冷的海水中活下来——如今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既然在此时依旧没有找到阿尔贝托,那么他大概率已经葬身鱼腹了。
不过,这件风起云涌的大事跟我马昭迪又有什么关系呢?
“啊!
主管!
我想死你了!
你不在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在想着餐厅里岁月静好的时光”
马昭迪穿着一身冬装便服,对着餐厅里的主管表示出热情的善意。
拄着拐杖,打着石膏的菲利普主管则臭着一张脸,不是很想回话的样子——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菲利普主管真的不太想把这个倒霉蛋接回来。
车霉也就算了,连人也这么邪门,两个月前,这位来到红龙餐厅工作,结果到了月底,餐厅没了。
一个月前,他被唐纳德走内推送过去,成为法尔科内家族的侍者,结果罗马人最疼爱的亲儿子阿尔贝托在新年前夜的时候葬身于哥谭港口的水中。
大伙倒也不是怀疑他,毕竟红龙餐厅是蝙蝠侠打翻的,而且主要是冲着法尔科内家族的人,就算没有那个南瓜,他也还是会来找菲利普和唐纳德。
同样的,教父的儿子是被节日杀手找上的——大家都知道,那个喜欢杀人的精神变态只乐意对付法尔科内家族的人,既然他已经杀过了一个强尼·维蒂,为何又不能再杀一个阿尔贝托呢?
但是还是太膈应人了。
哥谭市此时的黑帮归根结底,也还算是些老派的风格,在讲求道义的同时,也多少信一点玄之又玄的东西,再加上马昭迪之前就是阿尔贝托的直属,这件事就更让人心里犯嘀咕。
“每次我看到你,都会不由自主想起阿尔贝托。”
这是教父拍着马昭迪的肩膀对他说的话。
“去吧,孩子,你应当能理解我作为一个父亲的心情,你回红龙去吧。”
马昭迪当时的心情比较复杂,一者是他十二月的工资如期到账了——毕竟儿子和生意在家族里是同等重要的两件大事,给兄弟们的工资还是要发的——或者,也许对法尔科内来说,儿子确实更重要一点?
总而言之,拿到那三万美元工资的时候,马昭迪切切实实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情绪,一方面,能够让他有时间摸鱼溜出去给孩子们煮粥,并且还能拿到这种报酬的工作,在哥谭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而另一方面,教父原本就打算跟马罗尼开战了,这个节骨眼上居然还死了儿子——他很难想像到时候哥谭的战争烈度会达到什么地步。
留在法尔科内家族里继续干活的风险陡增,也许还是呆在红龙好一些。
一千年前,苍穹剑宗屹立北斗星域,威震八方,剑神秦铭,已站在武道之巅,却在带领十万修士征战遗落星河之时,被挚爱之人算计,遭遇星辰风暴,十万修士皆亡,秦铭下落无踪,苍穹剑宗从此崩碎于天地间一千年后,大秦帝国,一名少年睁开双眸,势要血染星辰,剑灭昔日红颜!...
他有全九州最好的计谋,灭齐国,覆北燕,为太子力争平地。可与他频频作对,将他从将军之位拉下来的人,竟是且看他如何使用阴谋论,如何扭转乾坤,借着一场场血腥幸免于难。...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可当回头草是个颜值爆表,身价数千亿还懂浪漫有情调的国民男神时,你还能不动心吗?其实一开始,戴苒是没动心的,可当对方拿着一亿的支票和他们滚床单的录像带出现在她的别墅时,她妥协了。作为没人缘没眼缘没机缘的三没二婚妇女,她决定委曲求全暂时接受离婚三年的前夫搬进别墅。纳尼?复婚?面对前夫猛烈的爱情攻势,她只送他一句话新欢...
如果一个雷奥尼克斯有了数码驯兽师的暴龙机,会发生什么?超进化!EX杰顿!究极进化!海帕杰顿!网路进化!迷失红莲!斗士之魂融合,数码之魂填充!不要把我看扁了啊,大叔。某白姓男子单手拎着洗玻璃星人说道。...
本文异世重生,男强女强,双宠,1v1,爽文,女主多重身份她,异世之魂,性格冷清,拥有空间灵力,身世迷离,她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亦是传闻中的九爷。他,是墨家三少,墨氏总裁,是世人眼中不可仰望的存在,偏偏扮猪吃老虎,一步步诱拐着她。本以为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学生。直到某天墨离辰看着自家小丫头背着书包,去哪呀?顾九乖巧的笑了笑,去书店。转眼间在某组织会议上。女孩转身就被抵在墙上,满脸无辜,面前的男人眼睛眯了眯,你不是说你去书店了么?...
造反有理,为了活命的造反,是真的有理!生于乱世,虽命如蝼蚁,可疯狂的蚂蚁照样能咬死大象!不造反,跟咸鱼有什么分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