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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扒皮死没死不知道,倒霉的陈霆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修养,身体康复了大半。
如果一定要说变异者哪里比觉醒者强的话,就是肌肉骨骼的自愈能力了,手臂,腿骨以及近半数肋骨碎裂,陈霆光是调理药材就吃了几百公斤,才能恢复的如此之快。
叹了口气,准备找个酒馆小酌几杯。
排除需要塑造的队长形象之外的因素,陈霆其实更喜欢下城区的小酒馆,热闹,喧哗,而不是上城区的温文尔雅笑里藏刀。
自从上次的事情发生后,陈霆决意舍弃上城区的豪宅,在下城区找了个好位置搬了进去。
老巷酒家,就在陈霆新家的巷口。
“老板,来几瓶啤酒,冰镇的!
再来盘烤猪肋排!”
时近傍晚,酒馆里聚集了不少人,场面唰的一下安静下来,目光齐齐落到陈霆身上。
妖艳的中年女老板赔着笑说,“贵客,瞧您说的,咱巷子里的小馆子哪个驴日的吃得起猪肉,啤酒也只有井水拔凉的,还有烟熏麻雀和粉肉排...您看?”
粉肉排自然就是指老鼠肉排,因老鼠肉质微红,故此也用粉肉的雅称。
陈霆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究竟是有多久没回过下城区了?
“好,有什么就上什么。”
女老板飞快的上了酒菜之后,附在陈霆耳边说,“贵客,要不,到后边尝尝精致的,好酒好菜,丰满的姑娘!”
“不必,”
陈霆摇头拒绝。
随后一举杯,高声道,“这杯,我请了!”
“哗。”
小酒馆顿时沸腾了,所有人一起举起酒杯向陈霆示意,这种捧场的豪客客不多见。
陈霆看着面前盘子里切成一条条依次排开但仍旧能看出原本形状的老鼠肉排,咽了咽唾沫,“多少年没吃过这种东西了...味道还...呕!”
一张草纸递了过来,抖了抖,“别嫌弃,莎草的,将就用。”
陈霆的呕吐带动了肋骨和内脏的伤势,让他很不好受,勉强笑了笑,“谢谢。”
那人穿了个黑得看不出颜色的大衣,有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贼溜溜的,“我叫马六,叫我麻溜就行...很久没回下城区了?”
陈霆正了正衣领,“你怎么知道?”
马六指指自己,“凭我的眼睛,一看啊,您就不是我们这样的泥腿子,您是守备军退下来的?还是,狩猎队退下来的?”
陈霆默然,“加瓶酒!”
“好嘞!”
马六眼睛亮了,“嘿嘿,这位老大,外面收成怎么样?”
陈霆摇头,马六哈哈一笑,“今年秋节很难熬啊。”
陈霆的伤口一阵抽搐,每年这个时候,就到了丰收的季节了啊,想想已经踩好点儿的那几处隐蔽的马嘴雀的窝,心脏也跟着抽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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