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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假当日一大早,明瑾就告别了家里,和两位小伙伴一起坐上张牧家的马车,一路欢声笑语地来到了城南。
他们今日要去的地方,叫清沐坊。
老板据说出身燕地,二十多年前,胡人犯边,为躲避战乱,他便举家搬来南方生活。
一开始是做酒楼,后面生意越做越大,就在京城开了这家清沐坊。
“这几年胡人又开始不安分,京城从燕地来的人越来越多了,流亡的,做生意的,还有小偷小摸甚至是刑徒罪犯,什么三教九流都有。”
张牧叼着根狗尾巴草,靠在车厢上随口道:“端午祭日将近,我爹现在成天在家抱怨,说牢狱都要不够关了。”
明瑾正忙着低头看清沐坊分发在城中的宣传告示,听到这话,他疑惑抬头:“你之前不还说京城的治安变好了吗?”
“就是因为抓得多,所以才变好了啊。”
张牧懒洋洋地支起一条腿,“听说锦衣卫今年都招了三回人了,不过刷下来的也多,才三十进一。”
他呸地一声吐掉嘴里的草,“说真的,我都想等从书院毕业后,要是我爹不让我从军,干脆就去当锦衣卫得了,好歹还能佩刀呢。”
“大人,小的是良民!
千万手下留情啊!”
明瑾立马装模作样地求饶起来,逗得张牧和李司咯咯直笑。
“我以后应该会去衙门谋一份差事,”
说到将来,李司也有自己的想法,“家里的事有大哥担着,我比较笨,也不知道变通,当个小吏挺好,只要把律法条例死记硬背下来就行了。”
和身为家中嫡长子的张牧与明瑾不同,李司在家中排行老二,还是庶出,所以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不怎么受父母重视。
但好处是,家里对他也没太多要求。
主打一个活着就行。
说完,两人同时看向明瑾。
“明兄,那你呢?”
“我的话,当个纨绔,混吃等死就挺好。”
明瑾丝毫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颇为坦然道:“只要我不赌不嫖不被人骗,家里的钱够我花三辈子了。”
张牧咋舌:“你就没有点远大志向?”
明瑾:“什么远大志向,建功立业,青史留名吗?要说不想,那肯定是骗人的,但这些跟我一个商人之子又有什么关系?古往今来,以这种身份做出一番事业的,基本都是在天下大乱的时候吧。”
张牧想想,倒也是。
“那如果,将来朝廷允许你参加科举,入朝为官呢?”
李司好奇追问道,“明兄可有想过当官?”
明瑾拨浪鼓式摇头:“不要,不要,我才不干呢。
一入朝堂深似海,干啥都得小心,一不小心就会得罪人,万一得罪了皇帝,指不定还要掉脑袋,我可就这么一个聪明脑袋,得省着点用。”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得意地摇头晃脑了两下。
张牧笑骂他:“促狭鬼!
照你这么说,那天底下人人都该对做官避之不及才对吧?”
明瑾挑眉一笑:“别人我管不着,反正我是这么想的,要是这世上真有仙人,我宁可去求仙问道,比当皇帝还要自在逍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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