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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他想起来了,初中读书时班上似乎有这么一个同学,家里挺有钱,天生头上有一撮头发颜色发黄。
成绩惨不忍睹还和校外的社会青年混的挺熟,当时在学校人送外号“黄狗”
意思是整天发情,骚扰女学生。
“难道我重生成别人了?”
再回头照一下镜子,头上确实有一撮头发颜色发黄。
怎么也算是心里年龄40多岁的人了,吴达明很快就冷静下来。
如果不是做梦的话,那么他就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了,首先重生地点还是在他的家乡小镇,里面的人和物他都还比较熟悉,因此,如果他冒充占据的这具身体,基本上不会露馅,其次,既然他附体在了刘鸿运的头上,那么他本人,也就是那个少年吴达明到底还存在不存在。
还得要确认。
最后,既然重生了,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前世吴达明自从考上大学后就没怎么听到刘鸿运的消息,直到他重生前不久和朋友聊天才知道那小子不成器,没有考上好的学校后混到技校拿了一个文凭,毕业后凭着家里的关系混到县里某部门上班。
然而纨绔就是纨绔,上班不久又和一帮猪朋狗友混到一堆,最后染上毒瘾,把父母气的卧床不起,偌大一份家业全部败光,还欠了高利贷一大笔钱,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铤而走险,持刀抢劫的时候对方反抗,捅伤对方后还杀人分尸,被抓获后法院判了死刑,是年29岁。
如今他重生到了这个躯体上,自然是不会沦落到前世那么惨的地步,可是如果像前世的吴达明一样,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想着自己去世后,妻子那没有半分苦闷的眼神,和另外一个男人双宿双飞。
想着连续10年没能顺利晋升讲师,而某些不学无术的小人,对着院领导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反而提前晋升讲师。
想着看中的女孩子被富二代泡走,带到自己面前百般羞辱的情形,不由得心生怨念:”
自己以前的传统道德都日了狗,这年代,崇拜的是丛林法则,胜者通杀。
如今这大争之世若是还是谦冲平和,活该我一辈子吊丝。
“
“幸好老天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以后我当学曹孟德,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是我的我要抢,不是我的,创造条件也要抢,只要我生前荣华富贵,哪管它身后洪水滔天。”
心中念头已定,吴达明就开始调查房间内的情况,虽然附在了熟悉的家乡,但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人际关系以及亲属等完全不熟,如果不做好准备,就算没人相信被“鬼”
附身这个事实,凭空添加许多变数,也是头疼的事。
经过在屋里一番折腾,吴达明大致可以确定,自己的便宜老爸,有一兄一弟,两个妹妹,自己是独生子,而且看起来父母很是溺爱这个宝贝儿子,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自古慈母出败儿,何况是父母双慈,怪不得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混的这般“惨烈”
。
至于母亲那一边,资料不是很足,暂时不能仔细判断。
至于自己的身边的猪朋狗友,大部分都认识,应该不会露出破绽。
再看看时间,1990年4月23日星期一早上10点50,我去,上课时间还在家里睡大觉,不愧是纨绔作风,我说当年教室里没怎么见到这个人呢。
正有的没的在想呢,门口有人拍门了:“黄狗,你狗吊的还没起床,今天毛哥那里来了好片子,一起去观摩学习一下。”
,打开房门,一个明明没成年,却梳着流行的郭富城头,扎着皮带,穿着油光可鉴的皮鞋的小青年站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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