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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留下他们三个,在远处瑟瑟发抖,心有余悸。
风声除了恐惧,他悄悄长出了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件任务一样。
汤姆森叹了口气,恨恨地说道:“怎么会这样呢?老家伙,你肯定计算错了,把阿甘葬送了,太可惜了。”
风教授漠然看了他一眼,还是没有说话,又看了眼风声,目光中带着疑惑的眼神。
他怒视了风教授一眼,短筒枪一指,“这说明此路不通,我们必须回到岸边,走旁边的山路!”
三人转回岸边,来到一处缓坡,汤姆森掏出图纸,狠狠地点了点,吼道:“就走这里,一定可以的!”
风翊群醒来时,脑袋中响着蜂鸣声,震耳欲聋的噪音在不住地叫嚣,几乎将他的神经击溃,舌头就像刚刚品尝了拿铁咖啡,除了苦涩还是苦涩,鼻孔里充斥着一股血腥味,他猛然伸手向后,剧烈的疼痛,瞬间从胳膊冲向全身的每一根神经,他不禁叫了一声“哎哟”
。
很奇怪,风翊群清楚地记得,他的后背中了一箭,箭矢直插进后背中,鲜血曾浸湿了衣服,现在,右手所及,没有弓箭,难道又出现了幻觉?
在疑惑时,金子来到了他的身边,手掌中托着一个竹筒,里面的泉水不停溢出来。
风翊群这才发现,自己口渴得厉害,胸中就像着了火一样,他忙接过竹筒,张开嘴巴,大口喝起来,随着喉咙的运动,甘甜的泉水进入了他的体内。
从金子的眼神中,风翊群明白了,他中了毒箭,从悬崖上跌落下来,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是它和小凤找来了止血草与接骨叶,医治好了他的伤口,现在已无大碍,可以继续去寻找风教授了。
风翊群感激地抓住金子的手臂,不住地摇晃。
金子的目光中居然透着一丝羞涩,这着实让风翊群觉得不可思议。
“闪电,闪电!”
?小凤的尖叫声传来,不知何时,它正站在旁边的岩石顶上,斜着眼睛看着风翊群,嘴里叼着一只硕大的绿色虫子。
“闪电?”
风翊群重复道,“什么意思呢?”
金子用爪子挠挠脖子,湛蓝色的眼珠盯着风翊群的脖子下面,似乎那里隐藏着什么秘密。
风翊群马上明白了,他伸手掏出挂在胸前的玉璧,搁在手心里,一定又是它救了自己。
他的目光与金子相视,金子的动作,默认了自己的判断。
风翊群摸摸后背,还能感知到愈合的伤口,还能感知到隐隐的疼痛。
他突然想到了风教授,探口气道:“不知道风教授现在在哪里了?我好担心他。”
“沼泽地,沼泽地。”
小凤叫道,嘴里的虫子掉落到地上,蠕动着往前逃命,恰如此时的风翊群。
“沼泽地,在哪里?”
风翊群问道。
然后,看着金子的眼睛。
金子的眼神告诉他,小凤这两天一直跟踪风教授的去向,它了解风教授的情况,你不必担心,他和汤姆森、风声在一起,一切还好,他们现在正在穿过一片沼泽地。
“我一定要找到风教授,一定要救出他!”
风翊群忽又恢复了斗志,他的脸颊亮晶晶的,混杂着泪水和汗水,他用坚定的目光告诉金子,自己是认真的,并期望得到它的帮助。
风翊群喝光了竹筒里的泉水,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这时,金子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根竹杖,并递给他,小凤兴奋地呼啦飞起来,又落下来,嘴里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小凤飞在前面引路,金子则蹦跳在风翊群的身边,嘴里发出“嘶嘶”
的声音,用以驱走附近的虫蛇。
毕竟风翊群年轻些,虽然受了些皮外伤,接骨叶和止血草的功效强大,他恢复得很快,只是看起来一瘸一拐,像个跛脚的鸭子一样。
“出发!
目标:沼泽地。”
风翊群抹了一把湿漉漉的脸颊,右手拄着竹杖,咬紧牙关,他睁大眼睛,正对着枝叶间倾撒下来的阳光,不由得眯了眯眼,紧紧跟随者小凤的身影,走入了神秘莫测的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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