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喜欢我。”
窦长宵“嗯”
了声。
宁烛想努力克制表情,但五官却像是被羽毛扫过一样乱飞。
他冷静了会,才再度开口:“长宵。
我就不问你看上我什么了,是脸、钱、信息素,又或者是别的什么。”
“可能在你看来,我的确还不错,外形过得去,财富可观,我们之间的匹配度也高。
实话说……”
宁烛笑了声,观察着窦长宵的反应,不动声色地试探道:“你如果是想要一段炮友关系,我没准可以陪你玩玩。”
窦长宵眼睫忽地抬起来,听到“炮友”
这个词时露出明显的错愕情绪,但很快恢复成冷然。
他压下唇角,面无表情地盯着宁烛,竭力忍着没有说话。
宁烛见状,皱了下眉,明白过来了。
他心里略有点遗憾……假如窦长宵这时候应下来,他真的会考虑看看让这种单纯的标记关系更进一步。
可惜对方想要的是长久的伴侣。
“可你要是想要点不那么纯粹的,就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因为我这个人……”
宁烛极轻地叹了声气,“我这个人啊,是很奇怪的。”
他长这么大,收到过的表白和爱慕不在少数。
学生时代,他在身边的同窗眼里大概都算是光鲜亮丽的,长相出众,成绩拔尖儿,性格也还凑活,被很多人喜欢似乎是顺理成章。
可这些光鲜并非是像它看上去一样美好的东西。
它的养分来自于庞大的不安。
宁烛无比清楚构成自己的成分有哪一些。
他声音轻缓地说:“我有病,是比较严重的缺陷。”
不是腺体的缺陷。
而是藏在更加幽深的地方,难以被拔除。
从许多年前,当他被独自留在街边,与那个将他抛弃的眼神对视的时候起就已经患上了。
他把那个童年的自己埋葬在灵魂深处,当做土壤,然后近乎变态地从中吸食着营养,拔除掉性格里所有脆弱的特质,最后长成的,便是一些看似美好又强大的东西。
它是一种在宁烛看来很好的病。
他因此被迫戒掉了软弱、敏感,取而代之的是近乎极端的好强和自尊心,让他一个人也能走得很远。
但它到底是一种病,绝不能说是健康的。
生病的十几年来,宁烛摒弃掉了很多会让自己变得脆弱的特质。
扔掉痛觉,就能承受更多痛苦。
扔掉敏感,也就能忍受更多孤单。
可他实在病了太久,以致于最后连想要被爱的本能渴望都给丢掉了。
他早就不再想要拥有那些、弄丢时会让自己难过的事物。
文艺版我们都不愿在这座满是压力的城市中寻找爱情,更不愿相信爱情是巧合。直到遇见她,我才知道爱情本来就是巧合。通俗版我是一名电工,那天晚上去给人修电表,却发现女主人穿着蕾丝睡裙和黑丝高跟鞋ps咱们的群名烟火里的尘埃号290235031...
前生的死,铸造今生的她,无盐容貌之下藏着惊为天人的资本,她浴火重生,准备给害死她的人点颜色看看。什么小三,什么后妈,什么渣男,统统闪一边去,诶?你是谁家的傻子,敢拦我的路?他,当朝最受宠的王爷,却不料一夜之间成为傻子,变成帝都的笑柄,可是傻子样貌的背后,却藏着一颗狠辣的心,一直到遇到她,他发誓,此生非亲不娶。你问傻子干嘛?傻子找媳妇,相中了她...
从某些方面来讲,每一个灵魂,都是有意义的。沈归一直都这样认为。...
一觉醒来,竟然多了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还要和我...
失忆三年,沦为窝囊废,所有人都认为我一无是处,而我,只等她一句话,便天骄入凡尘,给她一片波澜壮阔的如画江山!...
天际金龙预世人,神龙出世灭夏家!龙啸九天天将震,地动山摇世界惊!开宗立派惊华夏,神龙派主立奇功!笑傲花都如梦幻?恩怨情仇都成空!丝粉群95372186(如果兄弟们觉得书还不错,请点击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