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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天下》篇列举了当时著名的悖论之后,提到惠施、桓团、公孙龙的名字。
所以这些人似乎就是名家最重要的领袖人物。
关于桓团,我们别无所知。
关于邓析,我们知道他是当时著名的讼师,他的著作今已失传,题作“邓析子”
的书是伪书。
《吕氏春秋》说:“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
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
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
(《吕氏春秋·审应览·离谓》)
《吕氏春秋》还有个故事,说是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个富人,尸首被人捞去了。
富人的家属要求赎尸,捞得尸首的人要钱太多,富人的家属就找邓析出主意。
邓析说:“不要急,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
捞得尸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邓析出主意。
邓析又回答说:“不要急,他不找你买,还找谁呢?”
(见《审应览·离谓》)故事没有说这件事最后的结局,我们也可想而知了。
由此可见,邓析的本领是对于法律条文咬文嚼字,在不同案件中,随意做出不同的解释。
这就是他能够“苟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
的方法。
他专门这样解释和分析法律条文,而不管条文的精神实质,不管条文与事实的联系。
换句话说,他只注重“名”
而不注重“实”
。
名家的精神就是这样。
由此可见,辩者本来是讼师,邓析显然是最早的讼师之一。
不过他仅只是开始对于名进行分析的人,对于哲学本身并没有做出真正的贡献。
所以真正创建名家的人是晚一些的惠施、公孙龙。
关于这两个人,《吕氏春秋》告诉我们:“惠子为魏惠王(公元前370年至前319年在位)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
(《审应览·淫辞》)又说:“秦赵相与约,约曰:自今以来,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
居无几何。
秦兴兵攻魏,赵欲救之,秦王不说,使人让赵王曰:约曰,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
今秦欲攻魏,而赵因欲救之,此非约也。
赵王以告平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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