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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百万英镑2(第2页)

“我快搬家了,我随后再来把新住址给你们留下吧。”

“您说得很对,先生,您说得很对。

您请稍等一会儿——我送您出去,先生。

好吧——再见,先生,再见。”

哈,你明白从此以后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吗?我自然是顺水推舟,不由自主地到各处去买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老是叫人家找钱。

不出一个星期,我把一切需要的讲究东西和各种奢侈品都置备齐全,并且搬到汉诺威方场一家不收普通客人的豪华旅馆里住起来了。

我在那里吃饭,可是早餐我还是照顾哈里士小饭铺,那就是我当初靠那张一百万磅钞票吃了第一顿饭的地方。

我一下给哈里士招来了财运。

消息已经传遍了,大家都知道有一个背心口袋里带着一百万镑钞票的外国怪人光顾过这个地方,这就够了。

原来不过是个可怜的、撑一天算一天的、勉强混口饭吃的小买卖,这一下子可出了名,顾客多得应接不暇。

哈里士非常感激我,老是拼命把钱借给我花,谁也推不脱。

因此我虽然是个穷光蛋,可是老有钱花,就像阔佬和大人物那么过日子。

我猜想迟早总会有一天西洋镜要被拆穿,可是我既已下水,就不得不泅过水去,否则就会淹死。

你看,当时我的处境本来不过是一出纯粹的滑稽剧,可是就因为有了那种紧急的大祸临头的威胁,却使事情具有严重的一面和悲剧的一面。

一到晚上,天黑之后,悲剧的部分就占上风,老是警告我,威胁我;所以我就只有呻吟,在床上翻来覆去,很难睡着觉。

可是一到欢乐的白天,悲剧的成分就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于是我就扬扬得意,简直可以说是快活到昏头昏脑、如醉如狂的地步。

那也是很自然的,因为我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都会的有名人物之一了,这使我颇为骄傲,并不只是稍有这种心理,而是得意忘形。

你随便拿起一种报纸,无论是英国的、苏格兰的或是爱尔兰的,总要发现里面有一两处提到那个“随身携带一百万镑钞票的角色”

和他最近的行动和谈话。

起初在这些提到我的地方,我总被安排在“人事杂谈”

栏的最下面,后来我被排列在爵士之上,再往后又在从男爵之上,再往后又在公爵之上,由此类推,随着名声的增长,地位也步步上升,直到我达到了无可再高的高度,就继续停留在那里,居于一切王室以外的公爵之上;除了全英大主教而外,我比所有的宗教界人物都要高出一头。

可是你要注意,这还算不上名誉,直到这时候为止,我还不过是闹得满城风雨而已。

然后就来了登峰造极的幸运——可以说是像武士受勋那个味道——于是转瞬之间,就把那容易消灭的铁渣似的丑名声一变而为经久不磨的黄金似的好名声了;《谐趣》杂志登了描写我的漫画!

是的,现在我是个成名的人物,我的地位已经肯定了。

难免仍然有人拿我开玩笑,可是玩笑之中却含着几分敬意,不那么放肆、那么粗野了;可能还有人向我微微笑一笑,却没有人向我哈哈大笑了。

做出那些举动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谐趣》把我画得满身破衣服的碎片都在飘扬,和一个伦敦塔的卫兵做一笔小生意,正在讲价钱。

嘿,你可以想象得到那是个什么滋味:一个年轻小伙子,从来没有被人注意过,现在忽然之间,随便说句什么话,马上就会有人把它记住,到处传播出去;随便到哪儿走动一下,总不免经常听见人家一个个辗转相告:“那儿走着的就是他,就是他!”

吃早餐的时候,也老是有一大堆人围着看;一到歌剧院的包厢,就要使得无数观众的望远镜的火力都集中到我身上。

嘿,我简直就一天到晚在荣耀中过日子——十足是那个味道。

你知道吗,我甚至还保留着我那套破衣服,随时穿着它出去,为的是享受享受过去那种买小东西的愉快。

我一受了侮辱,就拿出那张一百万镑的钞票来,把奚落我的人吓死。

但是我这套把戏玩不下去了,杂志里已经把我那套服装弄得尽人皆知,以致我一穿上它跑出去,马上就被大家认出来了,而且有一群人尾随着我;如果我打算买什么东西,老板还不等我掏出我那张大票子来吓唬他,首先就会自愿把整个铺子里的东西赊给我。

大约在我的声名传播出去的第十天,我就去向美国公使致敬,借以履行我对祖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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