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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寄生,其实是将半个身子都扎进动物的血肉中。
一般要在动物身上吸血两三天,才把头拔出来。
一只草蜱子一次可吸相当于自己体重六倍的血。
三十只草蜱子能将一只野兔身上的血吸干。”
剑天寒听的脸都绿了,愕然道:“这么可怕?”
我苦笑道:“还有更可怕的呢……发现被草蜱子咬的时候,不要着急。
千万不要生拉硬拽。
因为。
它的整个头部都埋在人的皮肤里,就是把它拽出来,也只是把它的身子拽了出来,它的头部还在人的皮肤里。
它就烂了,会感染人的皮肤。
最好的办法就是点一支烟,用烟头烫它的屁股。
它怕烫,就会钻出来了。
或者用手拍打被这个虫子吸血的皮肤的附近的地方,这样,虫子受不了震动,也会钻出来。”
大家听了,都感到恶寒,一边赶路一边没忘记又在各自的身上拍打了一遍。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恐怕是从我左手臂上流出来来的血吸引了那些草蜱子。
草蜱子的嗅觉非常敏捷,人往哪里一站,它闻到人身上的味道,就会从四面八方爬了过来,一个劲地向人的身边凑。
本来,它的身体只有绿豆那么大,暗红色的。
等它吸完血之后,身体就会膨胀五六倍。
它的嘴就像锯子一样,把人的皮肤切开,整个脑袋伸进皮肤里吸血。
吸一次,它就可以好几年不用再吸血了。
一口气走出去两个多小时,中间换了好几个人背我,大家都累的不行,就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回复了点体力。
我们身上都没有带水,都有点口干舌燥,勉强忍耐着吃了一点儿巧克力……只不过我们身上带的巧克力也不是很多,而且还要照顾食量惊人的棕熊猫,所以每个人只是象征性是吃了一点而已。
结果坐了没多久,电瓶灯的灯光忽然暗了下去,看来电瓶里面的电量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对黑暗的恐惧促使我们大家都惊的站了起来,赶紧收拾精神,继续赶路。
这一次急行军又走了有一个多小时,眼前的山洞似乎无休无止,永远也没有尽头一样。
再看我们的电瓶电灯,只能发出微弱的红光了,连五米远都照不到了。
又走了一会儿,前面出现了一处三叉路口,区翔又站住了。
除了我们刚刚走来的这个路口之外,另外两条山洞曾一条直线,一边倾斜向上,另外一边的山洞却加大了倾斜的角度,直接往地心方向延伸了过去。
这次他没有再割武书源的衣服,只是点着了我的打火机,就“咦?”
了一声,说道:“不对劲儿啊,这个地方分明有人工修整的痕迹。”
我从剑天寒的肩膀上探出头去,果然见到石壁边上被人用石块儿堆砌出来的石台。
武书源开心起来,挥手拍掉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爬到他手臂上的草蜱子,说道:“既然有人工痕迹,就说明这里不是死路。”
区翔听了不以为然,问道:“那么你说这个打火机的火苗是怎么回事?它怎么会飘向通往地心的这条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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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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