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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大了,这毛病也没改掉,甚至都未有所减轻。
就是现在,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是个说话颠三倒四的人了,却又迷上了另一种无用的学问。
我对它一窍不通,即使那些青年时代投身其中的人,到了我开始研究的这个年龄,也都不得不弃之不干了。
当时可能是研究那门学问的最好时机。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我看见阿内采集了许多新植物回来时眼睛里闪着喜悦的光芒,有两三回,我真想跟着他一起去采集。
我几乎敢肯定,如果我跟他去过一次,便会爱不释手,我今天也许就成了一名伟大的植物学家了,因为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学问比研究植物更合乎我的天性了,而且,我十年来在乡间的生活也就是不停地采集植物,只是说实在的,是漫无目的的,也就没有任何长进。
不过,那时候,我对植物学一窍不通,对它可说是挺蔑视,甚至讨厌,只把它看作药剂师的事。
妈妈喜欢它,但她也没有对它另有研究,只是寻找有用的植物,用来配药。
因此,植物学、化学和解剖学在我脑子里混在一起成了医学,只是成天给我提供些有趣的讽刺话,还不时地给我招来几记耳光。
不过,另一种不同的、与之截然相反的爱好在逐渐发展起来,很快便压倒了所有其他的爱好。
我指的是音乐。
我一定是生来就喜欢音乐,因为我打小就开始喜欢,而且是我一生中唯一始终喜爱的。
奇怪的是,我生来就喜爱的那种艺术却让我学起来费了牛劲儿,进步十分缓慢,练了一辈子,也从不能很有把握地翻开乐谱就唱。
尤其使我喜欢它的是,我可以同妈妈一起练唱。
我们兴趣不尽相同,而音乐却是联系我们的一根纽带,我当然不会放过。
妈妈也不反对。
我当时程度几乎与她相同。
一支歌练上两三次便可试唱了。
有时候,看见她在炉边忙个不停时,我便对她说:“妈妈,这是一支优美的二重唱曲,我看您一定喜欢,准把药熬焦了。”
她回答我说:“啊!
好啊,你要是让我把药熬焦了,我就让你把它吃了。”
我一边耍贫嘴,一边将她拉到她的琴旁。
我们沉浸在音乐里,刺柏或苦艾浸膏熬成焦炭了,她便往我脸上抹。
这一切真是其乐无穷。
大家可以看到,我虽空闲时间很少,却利用来做了许多的事。
而且我又有了一种新的玩法,比其他所有的娱乐都更加带劲。
我们住的像地牢,闷死人了,需要经常到户外去吸点新鲜空气。
阿内鼓动妈妈在市郊租了一个园子,栽培植物。
这园子有一个小农舍,挺漂亮的。
我们简单地添置了些家具,在屋里安了张床,常去那儿吃饭,我有时也在那儿过夜。
我不知不觉地便迷上了这个小小的隐蔽所。
我在里面放了些书,挂了不少的版画。
我花了一部分时间去布置它,还为妈妈弄了点新奇玩意儿,好等她来玩时感到惊喜。
我离开她,跑来关怀她,在这儿更加快活地思念她。
这是我的又一个怪癖,我既不辩解也无须解释,但我要坦白出来,因为事情就是这样的。
我记得,有一次,卢森堡夫人冲着我打趣地说,有一个男人离开了他的情人,好给她写信。
我对她说,我真愿做这个男人,而且可能要补充一句,我曾经就是这么个男人。
但是,我在妈妈身边时,却从未感到这种为了更加爱她而离开她的需要,因为同她单独在一起时,我同独自一人时一样的无拘无束,而我在任何其他人面前,不管是在男人或女人面前,都从未这样过,无论我对他们感情有多深。
然而,她身边经常不断人,而且是我极看不惯的人,因此,我既厌恶又心烦,便跑去隐蔽所,去随心所欲地思念她,用不着担心讨厌的人跑来打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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