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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与其他各篇性质不同,特别有逻辑学的价值。
《经上》、《经下》都是逻辑、道德、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定义。
《经说上》、《经说下》是对前两篇中定义的解释。
《大取》、《小取》讨论了若干逻辑问题。
所有这六篇有一个总的目的,就是通过逻辑方式,树立墨家的观点,反驳名家的辩论。
这六篇合在一起,通常叫做“墨经”
。
前一章讲过,庄子在《齐物论》里讨论了两个层次的知识。
在第一个层次上,他证明了事物的相对性,达到了与惠施的结论相同的结论。
但是在第二个层次上,他就超越了惠施。
在第一个层次上,他同意于名家,从更高一层的观点批评了常识。
但是在第二个层次上,他又转过来从再高一层的观点批评了名家。
所以道家也反驳名家的辩论,不过道家所用的辩论,从逻辑上讲,比名家的辩论更高一层。
道家的辩论,名家的辩论,两者都需要反思的思想做出努力,加以理解。
两者的方向都是与常识的常规相反的。
可是另一方面,也有常识的哲学家,例如墨家以及某些儒家。
这两家虽然在许多方面不同,但是在务实这一点上却彼此一致。
在反驳名家辩论的过程中,这两家沿着大致相同的思想路线,发展了知识论和逻辑学的理论,以保卫常识。
这些理论,在墨家则见之于《墨经》,在儒家则见之于《荀子》的《正名》篇。
荀子是先秦时期最大的儒家之一,我们将在第十三章讲到他。
关于知识和名的讨论
《墨经》中的知识论,是一种素朴的实在论。
它认为,人有认识能力,它是“所以知也,而不必知”
(《经说上》)。
就是说,人都有所以知的能力,但是仅有这种能力,还未必就有知识。
这是因为,要有知识,则认识能力还必须与认识对象接触。
“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
(《经说上》)就是说,认识能力接触了认识对象,能够得到它的形象,才成为知识。
除了认识的感觉器官,如视觉器官、听觉器官,还有思维的器官:心,它叫做“恕”
,“恕也者,以其知论物”
(《经说上》)。
换句话说,通过感官传入的外界事物印象,还要心加以解释。
《墨经》还对于知识进行了分类。
按知识的来源,把知识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认识者亲身经验;一类是来自权威的传授(即得自传闻或文献);一类是来自推论的知识(即得自演绎,以已知推未知)。
又按认识的各种对象,把知识分为四类:名的知识;实的知识;相合的知识;行为的知识。
我们会记得:名、实,以及名实关系,都是名家特别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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