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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时尚之王与工厂的名字
关於这一时期的英国社会,它显然並不像巴黎那样足够的激情和丰富,或者说,在这一时期,无论是学校、家庭还是教会大多都在灌输一种观念,那就是尊重体面和秩序。
而英国诸多看起来非常进步和前沿的举措,其实往往是出於实用主义,社会氛围总体来说还是保守主义色彩浓厚。
正因如此,米哈伊尔自从来了英国这边以后基本上没再跟什么贵妇扯上关係。
毕竟相较法国上层男女关係的开放和舆论对此的容忍,英国这边无疑克制和保守许多,就算真搞了那也是偷摸著来,很难说会像法国那样大张旗鼓。
女性一般也会被禁止过度拋头露面和自我展示,像法国那样丰富且盛行的沙龙文化在英国这边要少上许多。
俱乐部文化確实就是我大英自有国情在了。
对米哈伊尔来说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
在上述这种情况下,英国人对於奇装异服的容忍度也相当低,太艷丽会被视为浪荡或演员阶级,太前卫会被视为法兰西或激进派风格
倘若穿著过於奇怪,会被伦敦的普通人以及警察会怀疑“不是好人”
,会被上流社会的社交圈排斥,甚至在街头还会被孩子们嘲笑为“fop”
或“queer”
。
米哈伊尔之前在街头上閒逛以及混圈子的时候就是就遇到过不少像这样的麻烦。
好在是他有著诗人和作家的身份,社会容忍度相对来说会更高一些。
但丹尼斯作为一名地道的伦敦绅士,他可没有这样的身份,於是当他看了最新一期的《血字的研究》並且脑子一热將订做的衣服穿出来的时候,丹尼斯没走两步便开始后悔了。
诚然,所谓的福尔摩斯大衣看起来克制、沉著且舒適,比较符合英国人的审美,若非如此,丹尼斯也不会情不自禁的订做一套了。
可问题在於,这终究是一种比较新潮的服饰,而在英国谁才有资格引领时尚呢?
通常只有王室与贵族女性以及上流社会的时尚领袖,这些人若率先採用新款式,会被报纸和时尚杂誌用一种热情的语调报导和选用哪个,但下层若模仿和想要掀起新潮流,就被会讥讽为“pretentious”
或者“not——respectable”
。
米哈伊尔其实就面临这样的处境,丹尼斯已经在不少时尚杂誌看到过批评这位俄国人的穿著的文章了。
这种情况下,年轻的绅士丹尼斯刚从家里出来便想打退堂鼓其实是很正常的。
另外还有一点,为什么这身衣服穿在我身上的效果远远不如那位米哈伊尔先生?!
明明宣传说会一样並且会更好的!
就在他寻思著赶紧回家换一套衣服的时候,不知为何,一路走来许多人看向他的目光不仅没有嘲笑和怀疑,反倒是充满了奇异的色彩。
对此米哈伊尔只想说孩子们你们就穿吧,该受的白眼和嘲笑我已经替你们交过税了
事到如今,见过各种大场面的米哈伊尔早就不是一名普通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了,如今的他面对大多数场面都能保持出冷静和淡定的姿態。
而丹尼斯穿衣服出来的这天离最新一期的《血字的研究》发行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伦敦的许多读者都已经看完和听完最新的故事,於是就在丹尼斯回味眾人的眼神的时候,突然,一群穿著有些破烂的孩子就已经朝他小跑了过来,然后有些崇拜和嚮往的问道:
“尊敬的先生,请问您就是福尔摩斯先生吗?您能不能再跟我们讲讲您破案的传奇故事?书上连载的內容实在是太短了!”
丹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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