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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只有,只有贫苦下力之人才会穿衫裤短衣的吧?”
萍儿对郑浩说道。
这个时候,流行的服饰便是长袍直缀,也就是俗称的道士袍,袍服一直垂到脚背的那种。
有点身份的人一般都是穿着直缀袍服。
但劳动人民为了劳作方便,倒是很多都做短衣打扮。
要么就是光着上身,要么就是上面着一件背心下面穿个大裤衩子;讲究一些的,则是上面着一件交领窄袖短衫,下面穿条宽大长裤。
也就是说,短衣打扮的,一般都是穷苦人。
有钱人没人会这么穿,太掉身份了。
“不管它,怎么舒服就怎么穿,哪有那么多讲究,而且,我还可以在这些短衣裤子上再做一些修饰,使其看起来更雅致好看。”
郑浩笑道。
于是,吃了午饭之后,郑浩便再回来继续加工改造自己的这一身儿衣服。
他先是给自己的上衣纽扣的两边添了两个大口袋。
然后,他又将颜料研开了,在左侧胸口处添上了一支怒放的梅花。
这样两处改动加上去之后,这件上衣给人的感觉顿时就不一样了。
有了那么一点点高贵上档次的趋势。
劳苦大众虽然着短衣裤子,但是,他们的衣服都是怎么简朴怎么来,很多人都是粗布白衣,跟丧服丧帽似的,只因为价钱比较便宜。
而郑浩这一身衣裳却不仅用料考究,用的是上好的绸缎,更是样式新奇,衣领、口袋都是前所未见,还骚包地在前胸处绘了梅花,这么一件衣服,底层小民是穿不起的。
郑浩修饰完了上装,他又给裤子加了两侧的暗兜,裤腿上则是点缀上一些波浪纹。
这么折腾了一番,再穿上去,郑浩自己都感觉自己有了那么一点纨绔少年的意味,这衣服有点太花哨了。
可惜,家里没有镜子,不能照一照自己穿在身上是个什么样子。
“呀!
少爷,你这么一修饰,比之刚才的确是好看了许多呢。”
恰在这时,萍儿又进来奉茶,看到了之后,便捂着小嘴叫了起来。
“嘿嘿!
萍儿,我这么穿还算俊朗洒脱吗?”
郑浩问。
“嗯!
少爷穿着这身衣裳,更显俊美。”
萍儿很是认真地说道。
“少爷,你的手真的好巧,竟然能自己做出这样的衣服出来。”
萍儿满脸钦敬地看着郑浩,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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