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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沉得住气,因为我很蠢笨,没有一点巧于应付的能力,一生气,就更加失去冷静。
我有一条狗,是我几乎刚搬到退隐庐,人家在它还是小狗的时候送给我的,我当时便唤它“公爵”
。
这狗虽不漂亮,却属稀有品种,我把它当成伴侣和朋友,而它肯定比大部分以朋友自诩的人更称得上朋友。
由于它生性喜欢黏糊人,又有感情,而且我俩又相依为命,所以它在蒙莫朗西堡便出了名。
但是,由于我那极其愚蠢的胆怯,我把它的名字改成“土耳其人”
,其实有许许多多的狗都取名“侯爵”
,也没见哪位侯爵大人因此而发火的。
维尔罗瓦侯爵得知我替狗改名,便紧着追问我,以致我不得不当着满桌宾客把我做的事讲了出来。
在这件事里,给狗取名“公爵”
倒没有什么不恭之处,不恭的倒是把这个名字给改了。
更糟的是,有好几位公爵在座。
卢森堡先生是公爵,他儿子也是公爵。
维尔罗瓦侯爵就要当公爵,而且今天已是公爵了,他幸灾乐祸地欣赏着他给我造成的窘迫以及这窘迫所造成的后果。
第二天,有人对我说,他伯母就此对他大加训斥了,可想而知,如果他真的挨了训斥,他是绝不会轻饶了我的。
无论是在卢森堡府第还是在圣殿区()①,我所能依赖来对付这一切的只有罗伦齐骑士,他声称是我的朋友,但他与达朗贝尔的关系更加密切。
他在达朗贝尔的羽翼下,在女人们面前充作大几何学家。
此外,他还是个侍从骑士()②,或者说是个专门向布弗莱夫人献殷勤的人,而布弗莱夫人与达朗贝尔相交甚厚。
罗伦齐骑士只有靠她才能存在,并且她怎么想他就怎么说。
因此,我在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人来为我的笨拙说话,以使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不致失宠,反而接近她的所有人都好像是在齐心协力地要在她的思想上贬损我。
然而,她除了曾表示愿意负责《爱弥儿》的出版而外,在这同一时期,还向我表示过另外一种关怀和善意,致使我相信,即使她讨厌我,也会维系并将永远维系她曾一再许以我的终生不渝的友谊。
我一旦确信可以信赖她的这份感情,便开始向她坦白我的所有过错,以求得心灵的平静。
我与朋友交往,有一个不可践踏的准则,就是在他们眼里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绝不显得更好或更坏。
我曾向她叙述了我与泰蕾兹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连我怎么处理我那几个孩子,我都没有向她隐瞒。
她听了我的忏悔之后,对我很好,甚至可说是太好了,并没有像我应该受到的那样对我大加谴责。
而且特别让我激动不已的是,我看见她对泰蕾兹倍加疼爱,常给她点小礼物,派人去找她,请她去看她,见到泰蕾兹时爱抚有加,而且还常常当着众人的面拥抱她。
可怜的泰蕾兹真是高兴异常,感激涕零,我当然也不例外。
卢森堡先生和夫人通过她所表示的对我的深情厚谊,比直接对我施与的情爱更加使我感受良深。
在较长的一段时期里,情况一直如此。
但是后来,元帅夫人竟仁爱地想要把我的孩子领一个回来。
她知道我在老大的襁褓中放了一个暗码,因此便让我告诉她,而我也就告诉她了。
于是,她便派她的心腹仆人拉罗什去寻找,可是,尽管事隔不过十二三年,但拉罗什寻来找去,并未找到。
要是孤儿院的登记簿保存完好的话,要是认认真真地去找的话,那暗码是不会找不到的。
不管怎么说,寻找失败并没让我怎么生气,如果这孩子一生下来,我就关注他的命运,那才让我更恼火哩。
如果人家按图索骥,随便拿一个孩子来说是我的,我一定会疑惑果真是我的孩子呢还是别人给掉了包。
那样一来,我心里会打鼓,反而更加揪心,我也就根本体味不到这种天伦之乐的全部情趣了,而这种天伦之乐至少应从孩子小时候起便朝夕相处,才能得以维系。
长期的离开一个你还没认识的孩子,势必要削弱而且最终要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感情的,而且,你永远不会像爱你自己亲自喂大的孩子一样去爱送给别人去奶大的孩子的。
我在此所说的,就我的过错的后果而言,是可以减轻我的过错的,但就其根源而言,则只有加重我的罪孽。
有件事提一提也许是不无益处的:那个拉罗什通过泰蕾兹的介绍,认识了勒瓦瑟尔太太。
格里姆继续把她养在德耶,紧挨着舍弗莱特,与蒙莫朗西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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