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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就是这么一个爱善变的女孩,她不愿意拘泥于一层不变的生活。
可是她一心一意的爱了一个人许多年。”
婉婉安静的说,“她关注他的每一条新闻,听他每一首歌,看他每一部电影。
做梦都想当他的新娘。
你还会爱这个痴心妄想的女孩子吗?”
郑渔歌拿过链子,将它围在了婉婉的脖子上,手指轻轻捻着那颗绿水晶,尔后微笑,吐出两个坚定的字:“当然。”
那日,郑渔歌走向花田的时候。
一袭白裙的婉婉便早已看见了他,虽然他留了胡须,但她知道她是郑渔歌。
他的模样再变,也是她爱了那么多年的人。
不知道为何,她就突发了奇想。
想要戏弄一下他,当初的想法就是这么的简单。
只是想接近他,于是她装了盲人,并谎称自己是旅店老板的女儿。
旅店老板的女儿的确是盲人,也叫婉婉,他不会怀疑。
只是那颗绿水晶的确让郑渔歌白忙和一阵。
因为根本没有什么绿水晶掉在地上,只怪婉婉演技太真。
当郑渔歌说第二天还来继续找的时候。
婉婉便感动了,第二天一早,她便先去花田里丢了一颗绿水晶在地上。
所以,郑渔歌轻而易举的将它找到。
接下来的日子,婉婉沉迷在自己扮演的角色里无法自拨。
她也看出郑渔歌对自己的好感。
可是,她不想要他同情般的好感。
于是,她愿意赌一把。
赌她的消失,能不能激起他对她的思念。
她不告而别了。
再见在酒吧。
这是婉婉没有想到的。
难道她与郑渔歌之间真有一根情线?所以,她又扮演了一次婉婉。
她安安静静的唱歌,唱婉婉唱过的歌。
她看到郑渔歌的激动,他终还记得婉婉,深深的记得。
她赌赢了,赢得了她爱了多年的男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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