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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恒远非常清楚一件事,自己其实不是一个好处的人,喜欢摆架子——谁让他有那资本摆呢!
十几二十岁的时候,靠的是家里,身为家中最得宠的骄子,识眼色的都爱来巴结他,再加上他会打架,比他年小的,一个个都得惧他几分。
后来走上了社会,凭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一个如鱼得水的社交圈,哪个不想着和他沾边,得他帮衬?
在这种环境下,他一早养成了冷脸摆谱的臭脾气,在外头,他惯会冷脸来招呼人。
人面上的笑,往往虚得不得了。
很多人都怕他。
更有人说,他瞪人时,让人发慌。
这不是假话。
曾经,他就有过把新来的实习生吓哭过的实例。
现在,他就用这种眼神来招呼小舅子。
“不叫姐夫,你这是又想讨打了是不是?”
他的眼神里闪着这样一种危险的信号。
暮笙接收到了,心里竟真的怵了起来。
虽然是第一次和这个男人打交道,但他真心觉得他不好对付。
打架不打脸孔,全打在身上看不到的地方,一个人,那得有多阴险,才会做的那么绝。
再想想那拳头,他头皮就发紧,身上就生疼。
从小到大,他还没输得那么惨过。
“姐夫!”
好汉不吃眼前亏,暮笙咬着牙叫了一声。
心不甘情不愿。
可没办法!
靳恒远寡寡然勾了勾唇。
老婆得宠,把她宠坏了,就没人接收得了,但在小舅子面前,必须建起自己的威信。
虽然,现在的他,根本不是真心服贴的,但养成一个见到他就叫“姐夫”
的习惯,是必须的。
“嗯!”
靳恒远一边答应,一边差遣起他来:
“去,把碗洗洗……开饭了……”
苏暮笙有点恼,没动。
不服气啊!
他妈他姐都不这么使唤他的呢?
靳恒远见差他不动,眼神又眯了一下,走过去,不着痕迹的凑到他耳边,低语了一句:
“不会洗,还是不想洗?”
“额……”
“一个男人,要是心甘情愿当米虫,千手不动,一般都是废物投胎,一辈子成不了气候。”
“额……”
你要承认自己是废物,那就坐着等吃吧……“
“额……”
三句话,气得暮笙直磨牙,噌的扔了报纸,去把搁在床头柜里的碗筷取了去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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