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樵夫点了点头,提起柴架子就背在背上,看起来是休息够了准备走了,临走回头看了一眼易书元。
“我有空路过这里,也会替你看看的,不过后生,以你这性子,将来若入官场,少不得污了这天性自然,怕是会不太顺心哦!”
易书元心中微微一愣,抬起头看向樵夫方向,他的心思还是有些敏锐的,其他倒还好,但这句话是正常樵夫能说出来的?
“我本也无心考取功名。”
听易书元这句话,樵夫笑着摇了摇头,瞧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背着柴禾,然后唱着山歌走了。
“伐木哟~~取薪~过人生~~~~一壶浊酒~~米三升~~~”
余音久久不断,环绕山间。
易书元缓缓站起身来,目送樵夫越走越远,低头看看腰间的竹罐,心中微有亢奋,不由浮想联翩。
不过心中虽然有着某种怀疑,但易书元终究还是没有拦下樵夫,更没有问出什么话,这种情况下,任其自然还是更好一些,大不了以后多来几次阔南山,应该还能遇上。
-----------------
那位樵夫有没有可能是山神呢?亦或是什么武林高手?或者说也可能是个隐士?还是说他只是一个有点人生智慧的樵夫?
易书元在山中走着,稍稍有点患得患失,很快耳边就出现了一些流水的声音。
竹罐里的水被樵夫喝光了,易书元渴了当然不是直接回家,而是去山中的溪泉之所灌水喝。
虽然此世有几十年空白,但儿时一些或深刻或模糊的记忆还是在的,山中溪流的位置易书元也知道一些。
果然,没走几步,视线中已经出现了一条蜿蜒的流水。
如今天气虽然还比较冷,但也已经化冰,易书元快步接近,只见溪水清澈无比,涓涓细流带起的声音在山石间跳动。
易书元卷起袖子蹲下身子,先用溪水洗了洗手,然后用在溪水的冲刷下用竹罐接了半罐,仰头“咕噜咕噜”
喝了起来。
“哈~”
溪水入喉,易书元一声哈气后放下竹罐,用手擦了擦嘴角的水迹。
这溪水都是山泉汇聚,虽然冰凉,但却清冽中透着甘甜。
易书元再次俯身将竹罐伸入水中,在灌水的同时,视线不由也看向清澈的溪水上下,见水中有诸多形态各异的山石,他不由心中微微一动。
那一方家传的老砚台早已经破了,还需要垫高一个角度才能勉强使用,县衙应该是会提供文房四宝的,但以文墨吃饭的人怎么能没有自己的砚台呢。
找一块合适的山石当砚台用用也是挺有趣的事啊!
这么想着,易书元将竹罐摆在一边,伸手将卷起的袖口再拉高一些,然后直接步移动着在溪流间翻找起来。
光滑的石头不少,易书元要找的是那种带着凹陷的,凹坑需要稍大一些,样子最好也好看一些。
合适的石头还没找到,倒是惊扰了不少住在石头下的八腿将军,易书元乐在其中,也不客气,干脆拿过竹罐倒出一半水,笑着将个头合适的螃蟹都抓进去。
不过短短一段时间,易书元的焦躁抑郁已经不见了踪影。
等易书元找得腿都蹲酸了,竹罐内的螃蟹也装不下了,终于在距离一开始喝水的位置二十多米的地方发现了一块合适的石头。
那是一块淡黄色的山石,形状是略微有些不规则的椭圆,恰在一缕清泉冲刷下方,水流打在凹陷处又激得泉水飞溅,在林渐斜插的阳光下镀出一层浅浅的彩虹。
只一眼,易书元就认定了这块石头。
“就是你了!”
易书元大笑着说了一句,然后过去抓起了黄石,也是此刻,石头下方一条浅黄色泥鳅模样的小鱼惊慌失措地窜了出去。
“哈哈哈哈,对不住了!”
玩笑一句之后,易书元带着石头和竹罐,活动了一下发酸的双腿,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简介苏敛的恋人池妄死于二十五岁,肺癌。他悲痛欲绝,碰上一个大师,告诉他能穿越回过去,修正错误,改变结局。重回十七,苏敛手上多了块表,只要拨动指针,就可以跳跃时间。然而和池妄第一次相遇,他跨着书包站在学校围墙外,神情复杂。他那个性格沉稳,无不良嗜好的完美男友那个听说品学兼优,老师夸赞同学羡慕的校园男神那个创业三年就成为商界新贵的天之骄子这会儿吊儿郎当,垮着校服,满脸不羁的蹲在墙上,正往下...
简介火热激情身负异能的他却被一步步拉入了一场阴谋当中,杀戮,残酷,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马大发凭借着超强的实力屹立在都市之巅。新书都市之神级透视高手与你有个约会(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简介唐明奚穿越到一本废物男主逆袭的小说中,成了男主的发妻小说里,为了羞辱男主,发妻百般折磨他殴打他,最后被男主折断手脚,扔进大海,万鲨撕咬穿越过来的唐明奚当然是抓紧时间抱男主大腿啊!对他好,给他吃,送他穿,成为他心中的白月光!然而禀告唐少,叶珩已经在暴雪里跪了一天一夜了!禀告唐少,叶珩已经被吊在门口三天三夜了!禀告唐少,叶珩又去见唐诺那个小贱蹄子了!我真的没办法抢救了吗文...
简介虽然,这个世界叫洪荒。虽然,大陆中央有一座名为不周的山。虽然,我才抓了一个自以为是罗睺的穿越者。但,这个世界真不是洪荒,我也真的不是鸿钧道祖。高要别说了,我明白,道祖在上,受弟子一拜。洪易多谢道祖传我人人如龙之法。萧炎道祖太低调了,除了你,又有谁能批发造化玉碟?洪军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东西,现在说这玩意儿是光碟,还来得及吗?(书友群1054855508)...
后记 写小说之前,经常看小说,自己写点什么的冲动也由此而来。 写完这个东西后,心情之愉悦滥于言表,呵呵 以前的确没想到自己能啰嗦出六十...
四年前,本已做好准备放手的她,却因家庭变故不得已嫁给他,长情的陪伴换来的不是他的真心,而是满身伤痕!慕煜辰,如果可以,我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四年后,她携着萌宝华丽归来,不仅事业有成,身边更是帅哥云集,众星捧月的她,发誓要夺回原属于她的一切!慕煜辰,我们已经离婚了,请你自重!自重?我自重74kg?某人一本正经的回答道。靠,蛇精病啊,我说的不是体重好吧!谁能解释一下,某人现在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