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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着景墨的推测之中,对方既然有当家的之称,明显是一种有组织的团伙。
而且这团伙的场面如此排场,料想他们的首领总是一个彪悍强大的暴徒。
不料,出景墨的意料之外,屏风背后走出来的那个当家的,竟是一个貌不惊人的瘦子。
他和跟在他背后的那个戴六合帽的,绑自己来的边四六,身材上竟仿佛无二。
不过这当家的的脸部比较狭长,皮色是烟黑的,不戴帽,头发有些儿光秃。
猜测他的年纪,大约在四十岁上下。
当家的身上穿着一件大领子的夹袍,外面罩着一件氅衣,走路时温文而稳重,很像是一个饱学的儒士。
要是在平常街面上碰见了,谁会看得出他是一个作奸犯法的贼人?
不过有一个显明的特征,他有一双深陷的眼睛,炯炯地可怖,显出他不是一个善类。
当家的走到景墨的对面,麻面老四早已让座起身恭敬地站了起来。
景墨自然是安静地坐着。
当家的向景墨点点头,就在对面主位的椅子上坐下。
跟随的边四六和麻脸老四并肩地坐在另一只条凳上,十字短剑依旧拿在手中。
那当家的先是掏出一个琉璃瓶的小鼻烟瓶儿,用小指点点的指甲挑了一点,吸了之后,连着打了几个喷嚏,这才慢慢地把身子靠住椅背,一条右腿也搁上了他的左膝。
这姿态给景墨看着觉得有些眼熟,不禁想起了自己的老友聂小蛮。
因为聂小蛮也喜欢类似的坐姿,每逢他听当事人讲述案情的时候,也往往有这种安逸舒适的动作。
只不过此刻的情势绝对不同罢了。
景墨的心跳得厉害,暗想:“聂小蛮在哪里?他还能如此安逸自在吗?我的前途命运呢?看起来我似乎仍像是一个座上客,实际上我早已是吉凶莫测的阶下囚!”
那当家的第一句开口,说:“苏大人,我们久违了!”
他的口音是金陵附近某处的土语。
声色沉着而冷峻,一进耳朵,仿佛有一股冷气直透景墨的脊梁。
景墨倒并不是害怕,也不是心理作用,只是实在有这种感觉。
景墨心中嘀咕起来:“他说久违,明显表示我们先前曾相见过。
在那里见过呢?我细瞧他的面貌,绝对没见过才是。”
景墨于是很镇静地答道:“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嘿嘿嘿!”
那个人忽然地发出一种怪笑,也是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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