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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肯定是去了仙境,所以才会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不但不死,还有了奇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丫头激动啊!
宝春猛点头,几乎热泪盈眶,也太善解人意了,“说是仙境,现在想想倒还真有点像,不过,这不重要,只要你们以后不拿我当怪物看就行。”
“小姐怎么可能是怪物,说是仙女都不为过,有句话说什么来着,凤凰涅什么,什么火重生,说的就是小姐这样。”
兰香急忙说。
宝春笑而不语,“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晚饭是兰香煮的,对宝春来说简朴的很,只能达到充饥的效果,三个人一张桌子吃饭,主仆间倒没有太多的虚礼,足见主仆间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饭桌上,兰香告知了马叔小姐的奇遇,马叔听了,先是震惊,后是审视,久久的,举在半空中的筷子就定格在了那里。
宝春任由他打量,吃饭的动作都没停下,心说,你的眼睛再利,难道还能看穿她身体里的灵魂不成,这副真金身体,可是拉到哪儿都不怕火炼的。
马叔没瞧出什么,吞咽了下,不可置信地张嘴,“真有这种地方?”
“若不是脑子里突然多了那么多的东西,我也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不过,这跟做梦也没什么区别。”
宝春边扒拉饭,边无奈地说。
马叔沉默了下来。
这么惊悚的事情是待时间消化,经得起火炼的宝春自然不担心,只是饭吃到一半时,她发现似乎那里不对劲,直到眉头都快打成结了,才想起似乎从回来到现在,都还没看到过她那传说中的便宜儿子。
宝春和名叫沈睿的便宜儿子第一次见面,情形简直是太惊心动魄了,以后每每想起心里都极不平静。
宝春站在一处石屋前,石屋处在后院的隐蔽处,面积不大,但厚实的墙壁,却可以看出它的牢固与坚不可摧,第一印象,很像是关押重犯的地方,防止犯人挣脱逃跑。
而这个戒备森严被关押的重犯,却让宝春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四岁大点的孩子。
阴暗的房间里,她那便宜儿子,双手双脚正带着粗大铮亮的镣铐,比他手臂还粗的镣铐,从墙上钻出,使那孩子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一米之内。
那孩子不哭也不喊,低垂着头,背靠着冰凉的石壁坐着,右手随意地搁置在曲起的右腿上,左腿伸直,左手摩挲着冰凉的镣铐,一下,又一下,轻柔而富有节凑,丝毫没有一个四岁孩子被关押在小黑屋该有的惊慌与吵闹,习以为常般,似乎已经发生了太多次。
他身板算不上瘦弱,但也说不上壮实,由于低垂着头,看不清面目轮廓,但因低头裸露出来的脖子上的肌肤,却是白皙的不禁让人想象,这该是一个长相多么清秀的孩子。
而最为显眼的是他那额前耷拉下来的两撮卷发,不乐意贴伏在额前两侧,犹自漂浮。
石屋,除了一扇门,只有一扇窗,窗户被定死,并拉有厚重的布帘,所以,要看到屋内的情形,必须打开石门,石门缓缓开启,屋内的以上情形也就这么进入了宝春的眼睛。
石门开启的动静,并没有引起那孩子任何的反应。
被震撼住的宝春,一直直愣愣地站在门口,很久,很久,那孩子似乎也察觉到了,缓缓抬头,看了过来。
视线先是在宝春身后的兰香和马叔身上略过,然后落在了前面宝春的身上,时间统共不足五秒钟,但足以让她打好几个冷战。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
宝春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它,冷漠,不带一丝的感情,这样的眼神竟然会出现在一个四岁孩子的身上,本身就够稀奇得了,可这眼神居然还是对她这个母亲的。
这母子间的感情可真够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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