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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我喜欢你用的是我良心
很多人都说,喝酒喝死人。
要不是那天我喝到酒水呛着鼻子眼儿往外冒。
我真以为,那是戒酒协会为了吓唬人才说的话。
根本分不清哪里疼,脑仁儿疼,手脚冰凉,觉得自己怎么着都难受。
后来实在喝不下,手没握住瓶口,酒瓶子直接砸到脚上。
“真疼。”
不是眼泪,是我喝的实在太多。
平日里只要是多喝了水。
我也是这种状态。
冷风,加上瞬间清醒,我觉得自己面前的许朗越来越清晰。
脸也是慢慢放大数倍。
然后好看的出现在我面前。
酒壮怂人胆,这一点儿我向来是不反对的。
手指肚碰到许朗眉头的时候,和碰到一冰块儿没啥区别,特冷,刺骨,说不上来的疼。
慢慢揉开。
“你还是笑着好看,像动物园儿里的梅花鹿。
优雅绅士,好看。”
词穷,但也没错,许朗本人比梅花鹿要好看的多。
如果他不是许朗的话,我会拼命的追他。
并且会死乞白赖嫁给他。
爱情,不就是这样。
要么你嫁给一个你喜欢的人,要么你就嫁给了一个喜欢你的人,再不济,你嫁给一个大家相互都不太喜欢的人。
手被拨开。
但是手指尖儿被牢牢握住。
抽不回来,倒吸凉气,冰冷刺骨感觉更盛。
特别奇怪的是,后来,竟然慢慢的好了。
温暖,从手指尖开始升腾起来的温暖,旋转转动,慢慢下移,心脏,也被填满。
感觉特像冬天里,你被冻得睡觉冰冷,但你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噼里啪啦炉火正旺的小木屋。
那种暖心,是暖到心窝子里的,就算是你日后过了怎样的日子,那种温暖,我相信,念念不敢忘。
“又喝醉了?现在知道醉了,嗯?看你还敢不敢一个人在那种地方喝醉。”
我能感觉出我嘴角扯得疼,没心没肺的傻笑,看着眼前的许朗皱着的眉头早就被我抚平。
眼神依旧犀利,依旧不苟言笑,但在我看来,这比什么秋日风光都好看。
我喜欢你,你在我心中就美成了风景。
“以后要是再敢犯,就让你灌一箱子伏特加,难受死你得了。”
大手在我脸上一哗啦。
手指肚有些粗糙,想必是平日握笔姿势问题。
“我喜欢你!”
一阵秋风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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