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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人一起忙碌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修修改改,争论不休,连午饭和晚饭都是在录音室吃的盒饭。
直到晚上九点钟这些歌曲的作曲配乐才算是完成了,众人都是精神疲惫,约定了第二天早上开始录歌,就各自散了。
第二天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王子彦就完成了七首歌的小样录制。
中午十二点多,所有的事情终于忙完了,录音带也做了出来。
王子彦以为可以算账了,正准备开口的时候,曹凯把他拉了出去,没给他算录音棚的钱,反而是拉着他去了楼下的一个还算上档次的饭馆。
王子彦知道曹凯这应该是有些事情想跟他谈,而且是跟自己的那几首歌有关,所以他也就没有推辞。
到了饭馆,其他几个人出去点菜,曹凯留下陪着王子彦说话聊天。
三十多岁的曹凯竟然有些拘谨,面对淡然坐在那里搓着手沉吟了半晌,最终才开口问道:“老弟这是准备走歌手路线?”
王子彦一愣,不由笑着摇摇头道:“暂时没整个打算,这是准备出售的。”
曹凯心中一喜,脸上立马堆起了灿烂的笑意,赶紧开口问道:“那老弟找到买家了吗?”
王子彦看了一眼明显兴奋起来的曹凯,也不再与他打机锋,干脆利索的把话挑明了:“曹哥感兴趣?”
曹凯点点头道:“是有些兴趣,不知道老弟是不是愿意割爱?”
王子彦无所谓的耸耸肩,端起曹凯给他倒好的白水,轻轻抿了一口后道:“这几首歌还没有定下买家,卖给谁都是无所谓。”
于是,曹凯从王子彦手里买走了两首歌,《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和《无情的情书》,价格给的不低,一首歌三万,王子彦一下子到账六万块。
而在吃饭的时候,王子彦也了解到了这几位的基本情况。
星火录音棚有个乐队,是曹凯和胖子他们的乐队在好几年前成立的,叫星火乐队。
曹凯是主唱,主音吉他、伴奏吉他手兼第一伴唱叫姜翰墨、贝斯手叫孙鸿德、徐洛是键盘手、田勃是鼓手,也就是胖子。
曹凯这个人喜欢摇滚也算有些天赋,家里也有些钱,当初上大学的时候不顾家里人的反对推掉了家里安排好的铁饭碗,纠集了一班同学玩起了乐队。
星火乐队以前这些年出了些歌,也出过几张专辑,虽然赚了些钱,但是也不是很多,加上各地商演,也勉强能够支撑日常生活。
这是前几年的情况,这两年港台娱乐圈的那些明星纷纷北上捞金,对内地娱乐圈的冲击可想而知,星火乐队的处境也就更尴尬了。
星火乐队本来就不是什么大牌乐队,不大景气的业务这两年更是丢城失地,最近这段时间更是把城市外部的业务都丢的差不多了,一群人缩在涿鹿这座城市里偶尔接一些商演混日子。
他们很长时间都没有发布新歌了,那些老歌别人也都听腻了。
曹凯家里人对他的不务正业暴跳如雷,老头子挥着笤帚把回家寻求帮助的他打出了门,告诉他自己没这么个儿子。
于是,星火乐队的日子更加艰难了。
于是,王子彦就把两首歌卖给了他们。
卖给谁不是卖?
而且这两天录音棚的制作费用,曹凯一分钱都没收,按照曹凯的说法就已经占了他的便宜了。
说真的,王子彦要不是因为李家欠他的人情有些大,他觉得一万块钱实在是有些少了,并不能真的平掉这份人情,他可能根本不会把这个事情交给李母来操做。
现在曹凯既然想要,那就给他好了。
王子彦可不敢保证把七首歌都给李母操作到底能卖多少钱,他在作词作曲界连一点点名气都没有,根本没法保证这些上乘的作品的价格。
新人作词人这个年代一首歌能卖个一两万就算顶天了,很多人投稿过去先不问能不能被看到,就算是看到了也被采用了,能给个上万块就差不多了。
按照王子彦的估计,这个价格极有可能只有五千块,甚至更少。
这也是王子彦没有拿出更多歌曲的原因,自己需要的原始资金肯定是越多越好,但是如果不能得到更多,几万块他也不会嫌少,无非就是多费点事情罢了。
双方签订了合同,因为这两首歌还没有注册版权,所以王子彦干脆就全版权出售,连署名权都没留下,至于版权注册就交给曹凯他们去完成了。
从录音棚出来,王子彦就拿着五盒母带和五份曲谱去了良城,把东西交给了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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