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转眼时间就到了1998年,这一年暑假我升了初一,是标准的大孩子了,因为我听说在初中有的人已经开始搞对象了,就连我心仪已久的赵媛姐姐,听说还有追了,不过却被她给拒绝了,这让我心里感觉十分的痛快。
这一年我们升初一,赵媛就升了高中,她的成绩一如既往的好,考的全县第三,也成了我们乡历史成绩最好的一个,去了县城最好的县一中,而且学费全免外加每个月有生活补助。
所以这段时间,赵媛就成了我们乡上的名人,大家都觉得赵媛了不起,赵老黑也是觉得脸上有光,所以为了这事儿,还专门请我老爹喝了一顿酒。
好吧,虽然我老爹只在小学的时候教过赵媛,可功劳簿上却还是能够提上一笔的。
所以98年的暑假我和赵杰都以能够跟赵媛同行而感觉到骄傲和自豪,我在心里也是坚定要了娶赵媛做媳妇的决心,没办法,谁让赵媛一如既往的漂亮和优秀呢,哼,不亏是我石勇看上的女生!
而赵媛本人,好像很不喜欢带着我和赵杰出去,她开始嫌弃我们是小屁孩了,他喵的。
转眼暑假过去,我升了初一,赵媛就去县城上高中。
这乡上的初中就一所,不跟小学一样,有几所,所以,其他小学的学生也要来我们这里上初中,所以光是初一,我们这里就有三个班,一时间又来了N多个我不认识的新面孔。
这次分班我、赵杰和尚皓明各自被分到了不同的班,而裤头则是和尚皓明分到了一个班。
起初我们都不习惯跟身边陌生的人玩,所以一下课我们四个人就凑到一起聊天,说说各自班里的新同学。
我表示羡慕裤头和尚皓明能分到一个班里,还有个说话的人,而裤头和尚皓明却同时表示羡慕我,我问为啥,他们就说,因为我和游晓清分到了一个班级了,虽然初一的人一下是我们在六年级时候的三倍多,可游晓清的模样一人能够拔得头筹。
嗯,这么说来,他们的确是应该羡慕我。
而游晓清也是习惯跟我们几个人聊天,如今跟我分到一个班级,自然是先找近的聊,所以多数下课,她都会找我来说话,有时候聊些不相干的闲话,有时候则说一些课上的习题和功课。
总得说了,在这一年我和游晓清的关系发展的有些密切了,到了98年的冬天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怎么传的,学校里就说我和游晓清早恋了,为此我们班主任还专门找我们谈话,若不是念在我俩成绩不错,恐怕直接就给开大会批评一顿了。
后来班主任给出的指示是,我们要保持距离,好吧,去他喵的早恋!
这件事儿自然也是传到了我老爹和老妈的耳朵里,不过这次他们俩没有揍我,也没有骂我,而是选择了相信我是无辜的。
我和游晓清在老师找完谈话后,也就刻意疏远了一阵,不过我们之间还是维持了学习上的联系,我也不知道为啥,游晓清就是习惯找我商量题,我也问过她为啥,她就说,因为她不会的,我会,而且讲的她也能听懂,其他人讲的,她听不懂。
为此,尚皓明和裤头两个人是恨的要命,因为这俩人心里都是喜欢游晓清的,特别是上了初中之后,二人听说上了初中就能早恋了,所以都恨不得快点早恋一把。
至于赵杰,这初中这半年到是安省的很,学习也是突飞猛进,一下就进了全年级的前十名,这让我、尚皓明和裤头三人都吃了个惊,我们问他成绩为啥这么快,他就说,下课也没得玩了,就在班里做习题,做着做着成绩就上去了……
后来我也才知道,赵杰这小子还留了一手,那就是他有他姐姐赵媛从初一到初三的各门功课的笔记,上面记载的那叫一个详细,照着这笔记学,比照着课本学还管用。
同时在初中,也有了很多的住校学生,所以就开始上早、晚自习,夏天的时候还好,到了冬天每天早起去学校上课都要忍着寒风,有几次到了学校,我们甚至发现自己眉毛上都结了白霜,那天气叫一个冷啊。
晚上的时候,空气较为干燥一些,可也是冷的厉害,有时候还会下雪,顺着公路不小心摔伤一脚半脚也都是常事儿了。
而就在98年的冬天,我们乡上来了一个奇怪的流浪汉,他穿了一件军大衣,头发很长,比一些女生都长,脚下穿着黑色的棉鞋,不过很破,大拇指都漏出来了。
这个流浪汉时常游走在我们上学的路上,所以我们上下晚自习的时候,都能碰到他,特别是看到那双露着大拇指的棉鞋,我都替他感觉到冷。
我们有时候觉得他可怜,所以出门的时候会给他带一些吃的,路上碰见他了,就给他了,久而久之,他就会等在我们上下学的路上,每次我们给他吃的东西的时候,他都会很开心,然后跟我们唱歌,虽然我们根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而且唱的也不好听,可那毕竟是他的心意。
所以我们就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就想曾经我们在鬼弯遇到的那个疯子。
可就是这个流浪汉,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却给我们这些路过的学生带来了一连串的惊悚经历。
何为神?手握无上权力即为神!且看一个少年如何执掌神之权柄...
前世白领精英,官至CEO,号称铁娘子,穿越成了孩子的娘。据说穿成娘的都能有个天才宝贝,可她这一穿,养出的却是个小吃货,差等生。儿子属于大牛胃,一天能吃光一家家当,光是养家糊口,够人折腾。为生计烂头焦额,母子俩被抛弃在乡间野田的破陋小院,过的世外桃源,清苦又清闲,快活似神仙。未想某日带儿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劫错车劫到他万岁爷微服出巡的御驾。马车内,她脑袋如草的花瓶儿子为了她喊我娘要劫人!泪,儿子,你这是打算把娘送人吗?那时,他只以为她是个女劫匪,她儿子只以为他是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登徒子。放了她,只因为他也有个儿子。只是没有想到,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长得几乎一个模子。某男眯起危险的墨瞳你的儿子怎么长得和我儿子一样?本君儿子是小太子,你怀的莫非也是龙种?难道这是攀结富贵的新招数?克隆太子爷!某女一把火儿被点燃少往你脸上贴金,我儿子都说你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钱财虽可贵,自由价更高。她错了,错的离谱。民间皆赞他是个宅心仁厚的一代明君,在她眼里,分明却是狡兔三窟,最擅长坑蒙拐骗的霸君。先有他儿子坑蒙她儿子,某天他儿子说我家里天上飞的,水里游的,王母娘娘吃的仙桃,都可以任你吃个够。她儿子(ˉ﹃ˉ)后有他这个大的坑蒙她和她儿子你儿子吃了我家仙桃,一颗仙桃价值万万千,你们两个先在这宫中打工抵债吧。打工打到什么时候?某男笑若春风那还用说,抓到了还能让你逃!...
最新古典仙侠苍天在上,鸿蒙之初,宇宙本源一气化三清。形成三大太上仙境。上青,太青,玉青。无尽岁月以来,仙界遭遇浩劫。上青天支离破碎,鸿蒙古树崩塌。与下界丧失联系。天元大陆,一介书生方佑崛起于微末,被迫踏上逆天之路,融天地二魂,过三灾,挡五衰。最终上的无上天,探得三青之秘。成为亿万洪荒中,杰出的一代人雄。QQ群548918979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活了二十八年,一辈子都被人安排的明明白白,她是寻妖一族北方最后一脉,从她出生那一刻,便注定了一切,母亲的惨死,父亲的算计,堂哥的逼迫,她就像是阴沟的里的一条蛆,直到遇见那个让她破茧成蝶的男人。你哭出来吧,白元我不可以哭,我哭了就明证明我输了,我不可以输,绝对不可以输输赢很重要吗?重要,如果不重要,那我之前做的所有事,又有什么意义展开收起...
曾经,他只是个来自农村的穷大学生,与她相爱,却因身份地位的差距而被拆散。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为了给她一个璀璨的未来,他以毕业大学生身份入伍,为国御敌。他在战场舍生忘死,奋勇杀敌,只为兑现与她的承诺。现在,他功成名就回来了!将兑现曾经的承诺,给她璀璨的未来,护她一生!...
一声兄弟,我们肝胆相照。一句承诺,我们携手白首。一梦过后,我们天各一方,生死殊途!谨以此书,纪念那曾经荒诞而又真实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