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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节 吸血(第2页)

类人的身体表面已经完全被一层粘稠地鲜红色液体所包裹。

那些被幼虫刺破并正在吸吮着的伤口,在肚子喝得滚圆。

心满意足的虫子离开后,身体内部马上奔涌出些许浓亮的血珠将之淤塞。

以这样的方式对破开地伤口进行封补。

毕竟,干涸后血液可以凝结成疤块。

这也是动物自身的愈合再生能力之一。

对于体格强壮的类人来说,这样的自我治愈能力,更是显得远比人类强悍得多。

只是,那怕再强的自愈能力,也远远赶不上成千上万只饥饿飞天虫的死命吸吮.

刚出娘胎的婴儿,身上的肌肤最是娇嫩.尽管小类人的体表覆盖着柔软的皮毛,却丝毫不会降低它们对飞天虫的吸引力.对于这道意外的营养大餐.幼小的飞天虫们乐意至极地笑纳,只是,并不过瘾.如果你看见那两具从树上取下的小类人尸体,一定会误认为,那是两具从远古时代保留至今的干尸。

饱满娇嫩之类形容新生婴儿的词语,与它们根本不沾边。

干枯、萎缩、褶皱。

这类专门形容时间的负面名词。

则能够最准确地概括他们目前的模样。

造成这样结果的原因很简单。

那些遍布其全身,密密麻麻的孔状伤口就是最好的解释。

饥饿并不仅仅只是专门针对人类的专利。

对于昆虫,它们同样具有可怕的威胁。

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飞天虫只能选择吸干小类人体内的每一滴血。

虽然,那不完全是血。

毕竟,动物身体内的绝大部分,都是由水来构成。

失去水分的类人,自然也就变成一具可以理解的干尸。

而现在,全身皮肤都被尽数剥光的狼头类人,则再一次变成了飞天幼虫的最佳吸允对象。

因为这些漫天飞舞的小东西发现:比之那两个体表多少还有绒毛覆盖的小类人,这个体积庞大的家伙,显然更加易于充当十五的角色。

自己口器刺其中的感觉,根本就语直接刺中一个水泡没有任何区别。

直接喝血,当然会更加畅快且甘美。

剥了皮的类人一直在嚎叫.那种遍布全身的剧烈麻痒,根本就是神经难以承受地苦难.看着远处惨叫不已的类人,天翔丝毫不怀疑:如果这个类人的手脚在此时被放开.那么它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会是拧下任何近在咫尺狩猎者的脑袋.而是用它尖利的爪子,在其身上留下一道道深可及目的抓痕.甚至,它还有可能一片片将身体上的肌肉撕下,将爪尖深入到森白的骨头中去继续挠痒.

毕竟,只要那里,才是神经中枢的所在.也是感应到所有麻痒地反应所在.“痒到骨头里去。”

这句古代谚语,说的实在是相当贴切。

那些活着,并且绑在木桩上的类人俘虏们,以它们超卓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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