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蟋蟀本想利用小赤对妖兽的震慑力来摧毁这黑衣大汉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可是被他这么一闹,蟋蟀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了起来,毕竟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修士之间争斗居然还会有跪地求饶的,这么一闹,着实让蟋蟀愣了一下。
≧
那黑衣大汉眼见着愣住的蟋蟀,嘴角忽然闪过一丝阴狠:这毛头小子的见识果然差的很。
紧跟着就见他迅取出一根大约一尺长的黄针朝蟋蟀捅去。
猝不及防的蟋蟀突然被这一下也搞的有些摸不清头脑,不过有着梵风衣护身的蟋蟀自然有恃无恐不惧大汉的法器攻击。
虽然如此,蟋蟀为避免意外还是利用风幻影步避开了黑衣大汉的攻击。
正当蟋蟀躲避开来那黑衣大汉的铜针之时,蟋蟀突然现他又迅的取出了一根困灵索,随后那困灵索被他祭出,缠绕着朝自己飞来,看其度并不比法术飞射的度慢。
蟋蟀一见这条困灵索,心知要遭,这很明显,大汉并不完全是为了偷袭,他很有可能是想活捉自己,然后去换取什么奖赏。
眼见着困灵索就要将自己缠绕之时,蟋蟀突然露出一种复杂的神色,只见他一拍储物袋取出一支镶有各种枯骨的幡旗,随后蟋蟀法诀一掐,那幡旗瞬间包裹住蟋蟀本人,紧跟着就失去了踪影。
以蟋蟀争斗的经验和度,完成这一连串的动作只需要短短的一息时间。
那困灵索显然不是什么高级法器,它在蟋蟀隐身之后,就突然失去了目标,根本没有任何锁定功能。
而恰巧在这时,一声清脆的鸟鸣声传来,顿时吓的大汉颤抖着转身就准备逃跑,他也不想着活捉这少年了。
要知道他刚才打的主意可是准备先将少年制服,然后找机会收服赤鸟,毕竟这赤鸟太强悍了,四级妖兽在它手下根本不敢有任何抵抗的念头,这是什么概念,所以大汉觉得,如果能有这么一张王牌在手中的话,那么以后即使碰到结丹高手,那也有信心一战,最多打不赢就跑呗,更何况在这五州修仙界,根本就很少有结丹修士出来行走。
所以在巨大的利益之下,大汉说不得也要拼搏一把了。
不过这结果显然在大汉的预料之外,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名少年,并不是表面上显露出的那么简单,并且法器也诡异的很。
逃跑的大汉甚至连困灵索都来不及收回,一路朝树林中奔去,只不过可惜的是,那赤鸟显然没有给大汉机会。
只见赤鸟犹如瞬移一般的出现在了大汉身前,两只小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大汉,表情之中对大汉似乎颇感兴趣。
眼见着赤鸟挡在身前,大汉浑身上下突然一麻,紧跟着他就觉得喉头似乎有点咸咸的感觉,最后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的前胸。
只见一柄紫色飞剑正从自己的后心抽出,随着紫剑的抽出,大汉的全身开始松软,最后无力的倒在血泊之中。
“心智那么高,居然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你让我很失望啊。”
有些无奈的感叹了一下,蟋蟀将大汉的储物袋归为了己有。
看了看储物袋,现里面除了一柄飞刀法器的品质好一点之外,并没有其他能够吸引蟋蟀的东西。
将飞刀取了出来,随意的看了看,又将飞刀收了起来:“这刀不错,一看就知道是攻击性极强的法器,不过小赤,你为什么干涉我的战斗?”
蟋蟀似乎有些不乐意的埋怨起小赤。
并没有理会蟋蟀,小赤只是清鸣一声,飞回蟋蟀的肩膀,同时眼睛一闭,也懒得理他。
听见小赤的清鸣,蟋蟀又泄气的咕哝道:“唉,你不会以为我连一名筑基期修士都不打不赢吧?”
见小赤没有任何反应,蟋蟀只好摇了摇头,转身弹出一枚火球将大汉的尸体焚烧干净,随后一转身,又朝树林之中闪去。
。
。
。
。
。
。
。
。
简介苏敛的恋人池妄死于二十五岁,肺癌。他悲痛欲绝,碰上一个大师,告诉他能穿越回过去,修正错误,改变结局。重回十七,苏敛手上多了块表,只要拨动指针,就可以跳跃时间。然而和池妄第一次相遇,他跨着书包站在学校围墙外,神情复杂。他那个性格沉稳,无不良嗜好的完美男友那个听说品学兼优,老师夸赞同学羡慕的校园男神那个创业三年就成为商界新贵的天之骄子这会儿吊儿郎当,垮着校服,满脸不羁的蹲在墙上,正往下...
简介火热激情身负异能的他却被一步步拉入了一场阴谋当中,杀戮,残酷,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马大发凭借着超强的实力屹立在都市之巅。新书都市之神级透视高手与你有个约会(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简介唐明奚穿越到一本废物男主逆袭的小说中,成了男主的发妻小说里,为了羞辱男主,发妻百般折磨他殴打他,最后被男主折断手脚,扔进大海,万鲨撕咬穿越过来的唐明奚当然是抓紧时间抱男主大腿啊!对他好,给他吃,送他穿,成为他心中的白月光!然而禀告唐少,叶珩已经在暴雪里跪了一天一夜了!禀告唐少,叶珩已经被吊在门口三天三夜了!禀告唐少,叶珩又去见唐诺那个小贱蹄子了!我真的没办法抢救了吗文...
简介虽然,这个世界叫洪荒。虽然,大陆中央有一座名为不周的山。虽然,我才抓了一个自以为是罗睺的穿越者。但,这个世界真不是洪荒,我也真的不是鸿钧道祖。高要别说了,我明白,道祖在上,受弟子一拜。洪易多谢道祖传我人人如龙之法。萧炎道祖太低调了,除了你,又有谁能批发造化玉碟?洪军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东西,现在说这玩意儿是光碟,还来得及吗?(书友群1054855508)...
后记 写小说之前,经常看小说,自己写点什么的冲动也由此而来。 写完这个东西后,心情之愉悦滥于言表,呵呵 以前的确没想到自己能啰嗦出六十...
四年前,本已做好准备放手的她,却因家庭变故不得已嫁给他,长情的陪伴换来的不是他的真心,而是满身伤痕!慕煜辰,如果可以,我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你!四年后,她携着萌宝华丽归来,不仅事业有成,身边更是帅哥云集,众星捧月的她,发誓要夺回原属于她的一切!慕煜辰,我们已经离婚了,请你自重!自重?我自重74kg?某人一本正经的回答道。靠,蛇精病啊,我说的不是体重好吧!谁能解释一下,某人现在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