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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皮迅速地转动了几下,对于耳边传来这道刺耳的声音,我还是十分不悦的。
这声音听着怪耳熟的。
是闹钟的声音!
我突然一个激灵,整个人猛然从床上弹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再扫视一遍周边的环境。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不是死了吗?确实是死了,那种死过的感觉至今在残留在脑际里,还有那鲜血的腥味,似乎还挥之不去。
一般被人割断了喉咙也活不了的吧。
可是这里——
我慢慢地环视了几遍,空白的脑子渐渐有了些印象。
这里不就是——我的房间。
准确来说,是我读高中时候的家。
怎么可能?我在做梦吗?不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我狠心地捏了一把自己的脸蛋,直到身体传来一阵阵真实的痛感,我才开始接受这个荒谬的事实。
看到这双小手,我确定不是28岁的那双手。
那双留在记忆深处里的手,老茧累累,历经沧桑。
而现在这双细白绵软的小手,正好说明了一切。
看到桌面上的闹钟,日期正好是2006年9月11号,不正是——读高三那一年,十七岁的我,刚开学一个星期多。
我真的重生了!
这是真的!
不是在做梦!
上天终于听到我临终之前的冤屈了吗?
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对,这一世,我要为自己而活!
瞥了眼闹钟,七点半了。
糟糕!
这个时间,我记得是要去上学才对。
这里不是陌生的环境,那个对我不冷不热的妈妈,应该又出去鬼混,彻夜未归吧!
反正早已习惯了。
这里一切都没有改变,有我熟悉的事物,无论是墙上那个四四方方的大镜子,还是衣橱上挂着的蓝白校服,都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就连这张床的触感,也是不曾有变。
以前的我,只要求日子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害怕改变,只满足现状。
可是命运给了这次机会,这一世,我不能再这样任人宰割了。
我说过,这一世,我要改变,要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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