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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伊筱听后默默地点点头,依旧闭着眼睛,就像一位即将走上神坛的圣女,在心爱的男人面前贡献自己宝贵的身体。
她的身体颤抖地实在厉害,裸露在外的皮肤光洁地没有一丝丝瑕疵,向天戈缓缓地脱去自己的衣服,轻轻覆上她光滑的身体,一连串绵长的吻,密密麻麻的落在了她的身上,他的手小心翼翼地解下她的吊带,不想弄疼她了。
林伊筱眼角的一滴泪珠,在这旖旎的**中顺着脸颊缓缓滑落,她在纠结自己的坚持,一个女孩最宝贵的东西。
向天戈在看到她眼泪的那一瞬,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用薄毯盖在她洁白的身体上,亲吻了一下她的肩头,“好女孩,不要哭了,等到结婚的那一天,你再把自己交给我,好吗?”
“嗯……”
林伊筱颤抖着,和向天戈相拥在一起,他的大掌抚摸着她光滑柔嫩的肌肤,爱惜地吻着她,“放心吧,我会一直疼惜你的。”
两个人就这样贴身睡在一起,向天戈望着怀里的女孩,眸底的那一层深邃越来越浓郁。
林伊筱渐渐放松了下来,脸颊贴在向天戈精壮的胸口,弱弱地问道:“天戈,以后我们不要吵架,好吗?”
向天戈似乎在想些什么,眸光落在了林伊筱左肩的红痣上,“以后不会了……”
“我真的很怕水,以后不要勉强我。”
……
向天戈没有马上回答,他忽然幽幽地问了一句:“你左肩上的那颗红痣还蛮特别的,红得像血一样。
你全身肌肤胜雪,唯有这一点红色让人过目难忘。”
林伊筱垂眸,那张生动的脸庞露出一丝甜甜的笑容,“妈妈说从出生就有了,这颗痣是我的印记,她说有了它,我就永远丢不了了!”
向天戈用手抚摸着那颗猩红如血的红痣,眸光忽然变得深邃阴冷,“是的,有了这颗痣,就算天涯海角,你都是我向天戈的女人。”
马珩远浑身提不起劲,订婚典礼都安排就绪后,在十二月十日的上午,在众多宾客和媒体的关注下,这场浩大的订婚礼就像直播一样,终于在巴厘岛灿烂的阳光下,一项一项顺利进行了。
向天戈挽着林伊筱,站在一众宾客中尤为引人注目。
他今天穿了一身浅灰色的西服,淡紫色的手工衬衫上一个黑色的领结,气质高雅;林伊筱穿着向天戈为她准备的紫红色拖地长裙,一头如瀑的长发绾成了一个髻,双鬓垂落的发丝带着些许委婉的气息,精致的脸上,只是一点淡淡的妆容,就把她衬托得格外美丽高雅。
在这样的场合下,每一个小的细节都会被媒体捕捉。
“哎,我说那一对帅哥靓妹组合是谁啊?”
好奇的记者向同行追问。
“嗯,我也不清楚!
不过能来参加马珩远订婚礼的,非富即贵,肯定也是大有来头!”
原来向天戈的名气还是不能和马珩远相比,他只是雄霸一方的商业巨子,离开了南元市,其实也就离开了关注。
但他很聪明,懂得在这样的场合推销自己。
他本就生的很好,加上林伊筱那出众的美貌,在宾客如云的典礼现场,丝毫不会逊色于任何人。
相反,他高雅的衣着,不俗的品味,立即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在马珩远的订婚典礼现场,他成功地吸引了眼球,反倒抢了这对准新人的不少风头。
交换完戒指后,全场嘉宾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马珩远还是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只是旁边的蓝云媚,一副麻雀变凤凰的表情,张狂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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