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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绝大多数食材都是比较好处理的。
值得让李信亲自出手的,也就只有内脏而已,比如猪肺、猪腰子、猪肠子等等。
这些食材都需要反复用清水灌洗,然后细细揉搓,尤其是猪肠子和猪肺,甚至需要用面粉充当摩擦剂来好好地细致地搓洗好几遍。
如果交给那些不熟练的人,恐怕连李信自己也不放心,所以必须亲自动手。
总而言之,他处理的部分虽然比较繁琐,但幸好这头猪的体型比较小,所以工作量并不大,以至于他在处理了猪大肠以后还有闲心思灌了几条血肠。
也就是扎起猪肠子的一头,使之形成一个盲袋,再把猪血灌进去,最后封死。
听起来也没什么复杂的,但经过这样的一个操作之后,猪肠子和猪血就有机地结合成了一个整体,口感更富于变化,美味也呈现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李信前世就很喜欢这道菜。
两条猪腿骨被李信扔进大锅里熬汤当汤底,连带着那些肥厚的猪腿肉也被扔下锅去炖煮。
它们会在开水中释放自己的精华,将寡淡的开水驯化成浓厚的高汤,并把自身变成入口即化,连只剩下几颗牙的老人都咬得动的美味。
这样的过程实在美妙得让人心动。
除了高汤之外,蒜泥白肉,蒜泥护心肉自然也不可少。
说起来,李信倒是有些庆幸自己穿越的是唐朝了。
因为大蒜原产于西域,直到汉代才传入中原,魏晋南北朝时期被广泛种植。
要是他重生在秦朝什么的,连大蒜都没有,那他肯定会当场自闭。
由于没有老抽的关系,红烧肉的制作有点麻烦。
李信亲自动手,熬出焦黑的糖汁来给猪肉提色,最后再加上盐调味,后世大名鼎鼎的红烧肉就这样香喷喷地提前一千多年诞生了,大有后世江浙沪地区本帮菜的风味。
这一顿饭一忙活就是一个多时辰,期间程处默和秦怀玉都焦躁地在李信周围来回走动着,嘴里不断地发出吸溜口水的声音,听得李信有点犯恶心,连忙笑骂着把他们赶远。
然而这两人走远了没一会儿,又总会悄悄咪、咪地溜到一帮人忙活着做饭的这个院落附近转悠,就好像是两条饿犬,忠诚地守在烟火气息弥漫的厨房外面。
“信子,你到底什么时候好啊?我他妈都快饿死了!
求求你搞快点行不,你这做的是什么呀?怎么这么香?”
程处默很是烦躁地大叫道。
李信翻了个白眼,道:“就是你刚才说你绝对不吃的,装那什么的东西。”
程处默当即叫了起来:“我说过吗?我说过吗?你可不要污蔑我!”
秦怀玉在旁边幸灾乐祸道:“我佐证,你真的说过。”
于是两个憨货内斗了起来。
坐在远处等待的陈幼澜嗅着空气中浓郁的食物香气,目光始终停留在李信那并不宽阔的背影上。
谁能想到这个在锅碗瓢盆面前忙得不亦乐乎的家伙竟然是个王爷呢?而且还是能吟出“银汉秋期万古同”
这样的诗句,能写出那篇震惊朝堂百官的《师说》的王爷。
这样的奇葩,怕是千古只此一朵吧?
秋日清爽的凉风吹拂着,再加上淡金色的阳光和闲适得恰到好处的农家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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