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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奇跳到我的裤腿上、脊背上,但都被骨头的分身打了下去,只要没咬到主人的皮肤,骨头还是能够与之抗衡的。
墙上的蓝色肉虫也开始不安分了,一窝蜂的往我身上砸。
蓝色肉虫碰到了我的手腕,火烧般的辣痛在我粉嫩的皮肤上留下了一条黑色的痕迹。
我想到了毛毛虫,以前学校组织夏令营的时候就让毛毛咬过,但是这蓝色肉虫可是要比毛毛虫厉害百倍不止。
“主人别管墙上的那些虫子了,要命的是你脚下的母虫,你要是再磨蹭,血都会让虫子给吸没了的。”
骨头提醒道。
我一心三用,不能让手上的烛台灭掉,还要一个劲儿的往前跑,时不时的更要与攻击自己的虫子做抗争。
沙地的松软逐渐被厚实的青砖地面所取代,我回过头未见虫子跟过来,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主人你腿上的虫子还没解决掉呢!”
骨头真是佩服主人的忍耐力。
我的小腿肌肉已经全然麻木,沙奇还在忘情的吸食我可口的鲜血。
“啊!
要怎样才能把它们弄下去”
。
我惊呼道。
“用你手上的烛台试试”
骨头本身就是虫子,所以虫子与虫子之间的特性不用说就能了解彼此。
我拿着烛台在自己的小腿上晃来晃去,火烤的滋味果然难受,我的腿毛被火光烧焦了散发出糊味儿。
附着在我小腿上的沙奇,发出吱吱的声响,一个个的脱落在地。
沙奇褐色的壳下全是细如发丝的触手,其实这还是沙奇的嘴巴,它们以鲜血为食,喝一次血可以永久沉睡,直到发现猎物。
“好恶心”
我用嗜血剑翻过来一只沙奇观察道。
我腿上的沙奇虽然清理干净了,不过却留下了大大小小的针眼,看起来触目惊心。
“骨头,你认识这种虫子吗?”
我问道。
骨头能够一口叫出虫子的名称,说不定知道些什么。
“它叫沙奇,是上古时期的凶虫之一,长得像贝壳的是母虫,它们以吸食鲜血为主,墙上的蓝色肉虫是公虫,它们生来就是母虫的食物,一旦母虫玩腻了后,就会吸干公虫。
沙奇一旦结合,后果不堪设想,古代曾今就有帝王用沙奇做武器来攻打敌国,未曾想利用不善,反倒被沙奇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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