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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整整七年没有见过柳思甜了,上一次见到她时,她绝望地给了他一枪。
为此,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仅要忍受手术的痛苦,后期恢复也很难受。
这件事给他一个疤痕,每当他看到那个疤痕的时候,就会想起柳思甜。
“哎,你这个人,你倒是说话啊?”
显然柳思甜很急,她抬手看了一眼腕表,又笑吟吟地说:“赶紧的,中午还想我们一家三口吃个饭呢,我们还得去接宝宝。”
“一家三口……宝宝?”
“对啊,你儿子,名叫荆恺,现在在上学前班,六岁多了。”
她利落说着,把他拉到了车上。
荆燕西坐定,柳思甜把车门关好,这就喜滋滋地去了另一边,拉开车门。
她上了车,荆燕西静静地看着她。
从前柳思甜就是个受尽宠爱的小公主,不知什么时候起,她也变成了一个精明利落的职业女性,身着样式刻板的商务女装,长发盘在脑后一丝不苟,脸上化着妆,明媚的红唇给人一种很强势的感觉。
她没有戴什么首饰,唯有一枚钻戒妆点在她的右手中指上。
钻石在阳光的照耀下很刺眼,刺得荆燕西眼疼。
看样子,柳思甜真的没有把孩子打掉,还生了下来。
莫名其妙就有了一个六岁多的儿子了,荆燕西也不知道心里的感觉是喜是悲,反正他很麻木。
唯一让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当初买给唐念初的钻石戒指会在柳思甜的手上?
看银色指环的磨损程度,已经很旧了。
“这戒指……”
他指了指她的手,小声开口。
柳思甜抿嘴一笑,对他说:“是七年你给我的那一枚啊!
你放心,我可没有背着你找什么相好,一直九戴着呢!”
七年来,柳思甜一直戴着,除了怀孕后期身体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水肿她才不得不取下,其余时间都戴着。
对她来说,这是她等待荆燕西归来的唯一信物。
每当她一个人觉得生活艰辛压力太大几乎熬不下去的时候,她就会看着这枚指环,然后告诉自己,如果她不坚强,那么等荆燕西出来,他们就无法过上平静的好日子。
所以,她用七年把自己塑造成了钢筋铁骨的女汉子,她无坚不摧,为的就是这一天。
荆燕西薄唇一动,想解释这枚戒指是给唐念初的,可看着她笑吟吟的样子,却心里一软,没忍心说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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