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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宝发出羡慕的声音来,她从小就在百香村这里长大,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对于大城市的一切,她都具有很强的好奇心。
沈绯记得,女主角今年是初中毕业了,去了镇上制衣厂工作,也是这一年,她遇见了男主角。
男主角身份也不简单,是军队里的一名军官,虽然年轻,职位已经不低了,两人初遇便是女主角救了他。
脑海里想着剧情,沈绯他们已经到了半山腰,百香村附近都是山,山势延绵,往里不断延伸,听说再往深山里走,有不少凶猛的野兽,因而村民们都只敢在外围打转。
“我还记得,在五年前,你一身是血的从森林里出来,可把我们给吓坏了。”
曾大姐忍不住想起了往事,看着许鸿煊的目光充满了叹息。
许鸿煊没说话,连目光都没有动一下。
沈绯却有些惊讶,道:“五年前,那时候许鸿煊也才十岁吧,还是个小孩子了。”
曾大姐想说些什么,最后却是摇了摇头道:“一切都过去了。”
当时的许鸿煊才十岁,许家刚被□□,家里的财物全被收缴了,只剩下一小一老两个人,光是吃饭都有问题。
而那时候,许老太太受不了丈夫儿子儿媳妇都死了的打击,也病倒了,只剩下十岁的许鸿煊支撑着这个家。
那时候许鸿煊也是没办法,家里没有钱,不能给老太太看病,只能冲进森林里,希望能猎得一两只猎物,拿来换钱。
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在森林里遇到了什么,只知道在他离开村子的第三天,他拖着一只老虎从森林里出来了,整个人都被血染红了。
也是从这时候开始,村里很多人,都有些怕他了。
这些话,曾大姐不好与沈绯说,她也怕这些事情又让许鸿煊想起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来。
是他们村的人,对不起许家。
沈绯若有所思,她想,许家和整个百香村,大概是发生过什么,所以大家对许鸿煊的态度才这么奇怪。
其中,应该不仅仅是许家成分不好的原因。
四人后边就沉默了,沈绯他们要找的是那种石头缝间的烂泥土,山上倒是不少。
将石头缝里的野草扯起来,将它们根部的泥土抖落下来,这就是她所要的东西了。
腐烂的叶子虫子让泥土充满了营养,用来育苗最适合不过了。
福宝割了一筐猪草过来,见他们还没弄好,也跟着搭手帮忙一起弄,弄了一早上,也才小半背篓,不过这也就够了,育苗并不需要太多的泥土。
百香村四周有不少野花,而且花种繁多,这也是百香村的由来,一到春天,整个村子似乎都是香的。
沈绯站在半山腰往下看了一眼,只见下边红红紫紫的,如今正是春天,这些花都打起了花苞,倒是有几分姹紫嫣红的样子了。
这种地方,要是有人养蜂,那可就好了。
心中想着,她就问了:“村里有人养蜂吗?”
“养蜂?”
“就是养蜜蜂,以此获得蜜蜂的蜜。”
“好像是没有的。”
曾大姐摇头,道:“怎么,你想要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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