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榭寂笙把眼睛弯成月牙,这是被抓来那晚,洛斯对榭寂笙说的话,榭寂笙不知道说些什么,就把从洛斯那里学到的话说了一遍。
洛斯浑身巨震,一瞬间愣住了,只感觉一阵浓浓的无力感涌向全身各处,浑身瘫软,瘫坐在了地上,满眼的不可置信和震惊,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怪物才能做到如此漠视生命,面对一个被摧毁的生命还能做到如此坦然,就像对待路边的蚂蚁一样蔑视。
卡瑞斯伸出手想要把洛斯搀扶起来,但洛斯将其一把推开,自顾自的站了起来,一个人走在前面。
最后,卡瑞斯把几人带回了城镇中一个偏僻的小房子里,那小房子虽然不算太过于简陋,但还是充斥着一股浓浓的荒废气息,推进房门,一个老人在房间里安睡,被推门进来的几人惊醒,一脸愤怒的喊。
“你怎么带人回来了!”
这老人的脸上气愤的像是一个叛逆的小孩。
“就呆一晚上,没事的,听话。”
卡瑞斯一脸宠溺,稍稍安抚之后把众人带到了旁边的房间。
“那是谁?”
莎莎怯生生的问,那个老人显然吓了她一跳。
“那是……我的”
卡瑞斯张开的嘴却难以说出接下来的字。
“我的儿子”
卡瑞斯压低了声音。
“啊?”
莎莎惊呼的嘴被卡瑞斯捂住。
“他得了病,别再说了,先说说现在吧”
卡瑞斯的神情突然变得极为疲惫,对于儿子,他似乎什么也不想说,众人也只能表示理解,每个人都有一段难掩其持的过去。
房间里,藏在房间阴影里的洛斯穿上了卡瑞斯准备好的一套衣物,莎莎和榭寂笙围坐在桌子旁,只点了一只蜡烛。
“但首先,榭寂笙,你那天分泌出的神木果实的汁液还能不能在做一点出来。”
“现在对于我来说风险太大,那东西我不会再拿出来了,对我有伤害”
榭寂笙一本正经的说。
莎莎和卡瑞斯有些失望,两人悄悄对视了一眼,但是既然榭寂笙如此干脆的拒绝了,两个人顿时也没有了主意。
上次的汁液卡瑞斯拿走了剩下的一点,一半给了他的儿子,一半留给了莎莎带走,洛斯在那天明确表示不感兴趣,卡瑞斯把榭寂笙分泌的汁水混合上药酒给他的儿子喝了一些,起初,他的儿子已经衰老得说话都困难,今天居然有力气生气了,卡瑞斯还是很高兴的。
但是在听到榭寂笙这样说,还是万分苦恼,而同样苦恼的还有莎莎。
“卡瑞斯大叔,我……我想带着我弟弟出城,去万圣城”
莎莎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话说了出来。
“首都?你自己带着家人去?”
卡瑞斯有些诧异。
“我这几次任务攒的钱还有省吃俭用留下来的差不多就够用,不过……可能路上可能要饿到那里”
“到了那里,你要干什么?”
角落里的洛斯问
“对不起,精灵姐姐”
莎莎从怀中拿出一个小瓶子,小瓶子里装着极其稀少却仍旧能看出一点绿色的液体,正是榭寂笙那天分泌出的一点点神木汁水。
“我需要钱!
我需要钱养我弟弟!
他还小,才十岁!”
莎莎说的很坚定,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何为神?手握无上权力即为神!且看一个少年如何执掌神之权柄...
前世白领精英,官至CEO,号称铁娘子,穿越成了孩子的娘。据说穿成娘的都能有个天才宝贝,可她这一穿,养出的却是个小吃货,差等生。儿子属于大牛胃,一天能吃光一家家当,光是养家糊口,够人折腾。为生计烂头焦额,母子俩被抛弃在乡间野田的破陋小院,过的世外桃源,清苦又清闲,快活似神仙。未想某日带儿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劫错车劫到他万岁爷微服出巡的御驾。马车内,她脑袋如草的花瓶儿子为了她喊我娘要劫人!泪,儿子,你这是打算把娘送人吗?那时,他只以为她是个女劫匪,她儿子只以为他是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登徒子。放了她,只因为他也有个儿子。只是没有想到,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长得几乎一个模子。某男眯起危险的墨瞳你的儿子怎么长得和我儿子一样?本君儿子是小太子,你怀的莫非也是龙种?难道这是攀结富贵的新招数?克隆太子爷!某女一把火儿被点燃少往你脸上贴金,我儿子都说你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钱财虽可贵,自由价更高。她错了,错的离谱。民间皆赞他是个宅心仁厚的一代明君,在她眼里,分明却是狡兔三窟,最擅长坑蒙拐骗的霸君。先有他儿子坑蒙她儿子,某天他儿子说我家里天上飞的,水里游的,王母娘娘吃的仙桃,都可以任你吃个够。她儿子(ˉ﹃ˉ)后有他这个大的坑蒙她和她儿子你儿子吃了我家仙桃,一颗仙桃价值万万千,你们两个先在这宫中打工抵债吧。打工打到什么时候?某男笑若春风那还用说,抓到了还能让你逃!...
最新古典仙侠苍天在上,鸿蒙之初,宇宙本源一气化三清。形成三大太上仙境。上青,太青,玉青。无尽岁月以来,仙界遭遇浩劫。上青天支离破碎,鸿蒙古树崩塌。与下界丧失联系。天元大陆,一介书生方佑崛起于微末,被迫踏上逆天之路,融天地二魂,过三灾,挡五衰。最终上的无上天,探得三青之秘。成为亿万洪荒中,杰出的一代人雄。QQ群548918979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活了二十八年,一辈子都被人安排的明明白白,她是寻妖一族北方最后一脉,从她出生那一刻,便注定了一切,母亲的惨死,父亲的算计,堂哥的逼迫,她就像是阴沟的里的一条蛆,直到遇见那个让她破茧成蝶的男人。你哭出来吧,白元我不可以哭,我哭了就明证明我输了,我不可以输,绝对不可以输输赢很重要吗?重要,如果不重要,那我之前做的所有事,又有什么意义展开收起...
曾经,他只是个来自农村的穷大学生,与她相爱,却因身份地位的差距而被拆散。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为了给她一个璀璨的未来,他以毕业大学生身份入伍,为国御敌。他在战场舍生忘死,奋勇杀敌,只为兑现与她的承诺。现在,他功成名就回来了!将兑现曾经的承诺,给她璀璨的未来,护她一生!...
一声兄弟,我们肝胆相照。一句承诺,我们携手白首。一梦过后,我们天各一方,生死殊途!谨以此书,纪念那曾经荒诞而又真实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