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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的时候,浅雪告诉凌云,订制的第一批包装茶叶的瓷器已经到货了。
“按易郎要求的,我们找的是扬州最大的瓷器坊,订做的是他们越窖中最有名的青瓷。
另外,我们还派人往河北邢窖却订制一批那里最有名的白瓷。
不过邢窖在河北,订购的白瓷还得过些时间才能送来。”
江南越窖的青瓷和北方邢窖的白瓷,是这个时代最为有名的瓷器。
凌云既然一开始就给龙舌定位为高档茶,那包装自然就要采用瓷器,而且还是最为盛名的越窖青瓷和邢窖白瓷。
“嗯,青瓷虽然更好,不过有许多北方人更喜欢白瓷,我们采用白瓷,主要用来包装销往北方的龙舌茶。”
不论何时,地域性总是不可避免的。
凌云将一块啃完的羊骨扔在桌下,灰风立即摇着尾巴飞扑过来,一口叼起骨头啃了起来。
高明月有些看不惯的哼了一声,“狼都是养不熟的,将来长大了不是反噬主人就是自行离开。”
灰风不是小狗而是只小狼,前几天高乙带护卫上山,借打猎来练习骑射,回来的时候带来了灰风。
他们围猎时射杀了母狼,然后在狼穴发现了这只小狼崽子,带着回来也不是要养,而是打算丢给庄里猎犬的小狗崽们玩耍,训练它们。
正好凌云遇到,看到第一眼,他就喜欢这只小狼崽子了。
那只小狼是那样的独孤与楚楚可怜,让他觉得就如同自己初到这里时的惶惶。
最后他把这只小狼要了过来,养在身边,用羊奶稀饭喂养,小狼崽子竟然顽强的活了下来。
他给它取名灰风,才个把月大,就已经有了三四斤的模样,甚至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跟着凌云屁股后面来啃骨头了。
“据说狗最初也是狼,后来慢慢驯服成了看家护院的狗,灰风这么小,总能养熟的。
就算将来长大后真的野性难驯要离开,那也随它好了。”
凌云笑着说道,高明月说起来也是他的小姨子了。
人都说小姨子的屁股有姐夫的一半,不过高明月除了在算账的时候能专注安静,其它的时候可不是什么和善的主。
一直到现在,这小姨子对凌云似乎还有些成见。
这让他不解,想当初最开始提出要他入赘高家的可就是高明月。
凌云也只能尽量的退让,谁让这是自己的小姨子呢。
他掰开一块炊饼,上面撒了点盐,自己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喂给桌下正用可爱的目光望着他的灰风。
“你可以喂它,它很好玩的。”
“淑女是不会养野东西的,更不会在用餐时喂狗的。”
她用调羹舀了一勺子的羊汤,一边吹着热气,一边满脸不屑的说道。
高浅雪已经完全习惯了丈夫和妹妹每天的斗嘴了,笑着道:“好了,明月,你可是堂堂郡主殿下,真正的大家闺秀,千金淑女。
易郎可是你姐夫,怎么每天见面就斗个不停,跟个小孩子似的。”
她嘴角扬起,“说到这里,你可不如你姐夫。
易郎知道你喜欢算术,最近可还是费心为你制作了一样算术的好工具,说是以后你算账的时候,就能事半功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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