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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赘婿(第1页)

门窗都被紧锁,凌云被困在了这间小小的屋中。

屋中没有椅子,他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席上,一手撑着下巴,开始认真的考虑起眼前的处境来。

毫无疑问,他现在身处于隋朝,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恐怕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

现在要想的,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

首先还是他的身份,虽然换了这个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半点记忆,高家姐妹都称为易风,似认定那块玉佩上的字就是他的名字了。

可就算他真叫易风,也不知道这易风家在何处啊。

更何况,现在他被高家逼着入赘,也走不脱。

想到这入赘之事,凌云不觉有几分蛋疼。

大好男儿,居然要被逼着吃软饭。

虽说那高浅雪长的不错,可一头白发是怎么回事?他估计,极有可能是种病,说不定就是白化病。

要不然,以高家这么的家业,也不太可能逼着一个陌生人入赘吧。

哪怕他救人的时候确实跟她有过些肌肤之亲,可古人也有嫂溺叔援这样的权宜之策,高家人不可能不明白。

唯一的解释,就是白浅雪因为有病,嫁不出去,所以才逼他入赘。

若是在后世,高家也算是个小豪门了,入赘这样的豪门,倒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开皇十八年啊。

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

历史书上可说过,赘婿在秦汉时代,那几乎就相当于家中贱仆,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

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

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

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

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

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

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

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

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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