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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偷看别人的日记已经很不对了。
可我还非常极品、非常热情洋溢地在这本日记的后面写了自己的疑问:请问同学,你这是日记还是小说啊?是小说的话,我帮你推荐编辑发表吧。
联系QQ:77237837。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认识了一个叫“虎阿哥”
的编辑。
要说我这写作生涯,开始得可挺传奇。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
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的绝望情绪。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
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
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
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
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
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
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
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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