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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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于沈喜梅的纠结,沈新磊见小妹精神了,当是昨晚沈母叫魂起了作用,心里嘀咕了声,这封建迷信原来还真管用!

    “妈让我看看你可起来了,赶紧吃饭去,在汤罐里给你留了饭。”现在是暑假,大家都在地里挣工分呢,唯一还在念书的沈新磊也不例外。

    “既然好了,就打起精神拾掇,这两天躲了多少懒,看看家里都脏成什么样子了?有闺女的人家,哪见过这么脏乱的。”杨小红走进来又开始絮絮叨叨。

    沈新磊见状,同沈喜梅打个眼色,又往外走:“我请假的,得赶紧回去,喜妹要是不舒服,就歇会,也不急这一时半会。”

    “还歇会?都指望我这把老骨头是吧?大夏天的,脏衣服堆那都要馊了,一会又得做午饭,这地三天没扫了,都没地下脚……都指望我做,想累死我啊?”

    杨小红这话说的也在理,这一大家子人的家务活的确繁重,沈家除了杨小红和沈喜梅全部是劳力,整天在地里忙活挣工分,家里孩子归杨小红照看,家务活自然是沈喜梅一个人包下。

    沈喜梅在石芸榴、沈喜桃(姐姐)的熏陶下,洗衣做饭,喂猪养鸭,甚至打毛线衣、纳鞋都不在话下。

    高中上了一年,成绩太差,也就没有继续上了,这一年辍学在家,家里被收拾的格外干净,就是农村人不讲究的茶碗、条柜她都每天擦洗干净。

    人长得甜美娇憨,手脚又麻利,在这一片还真是最拿得出手的小闺女,关键是沈家女儿出名的好生养,这不才满十六岁,来讲人家的媒人就差点将门槛都踏破了。

    沈家上下齐上阵,精挑细选,总算挑出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好人选,于是离十七岁还差三个多月的沈喜梅,已经定亲了。

    未来婆家姓石,未婚夫名字叫石爱国,比沈喜梅大四岁。

    恢复高考后,几个生产队里不少人参加高考,除了知青,就只有石爱国考上了,虽然只是大专生,但是在这一片也是非常出息的人物。

    头一年过年时,石家就来提过亲,但是家里怕石爱国会留在城里,喜妹农村户口受欺负,就没同意,哪想石爱国一毕业就分配回镇上中学教书。

    等石家再次来提亲,沈家也就没再犹豫:一个村里住的,知根知底,石家两老也算是好相处的人,石爱国的大哥是生产队的大队长,石爱国还是国家教师,铁饭碗,还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对象。

    可是沈喜梅却清楚的记得当年这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好对象石家是如何的凉薄自私。

    当初自己差点遭朱茂华玷污,被顾长军救下后,石家兄妹见她衣衫不整,直言她身子已经不干净,说不定早就同朱茂华勾搭在一起,当天就提出退亲,隔天媒人就上门了。

    石家执意退亲加上朱茂华嘴里不干不净,一时村里都风言风语,流言蜚语逼得古板保守的杨小红动了将沈喜梅嫁给朱茂华的心思,好在家里当家做主的爷爷喝止住了。

    不知道沈平(爷爷)和沈来福怎么同顾家干涉的,最终回家探亲兼相亲的顾长军娶了声名狼藉的她。

    那种情况石家执意退亲,沈喜梅也能理解,但是她不能原谅的是,石家为了退婚不影响自家名声,不停的往她身上泼脏水,导致她嫁入顾家后,婆家没一个人喜欢她,顾长军又常年在部队,沈喜梅自此自卑、胆怯,缩在顾家给她安排的小院子里不敢出门。

    除了退亲、泼脏水,石家作为生产队的大队长,后面特别针对沈家,导致平民老百姓的沈家生活格外艰难。

    这样的石家,她必须早日摆脱。

    退亲,迫在眉睫。

    “奶,不着急,我吃了饭就去洗衣服,这地等回来扫,肯定不耽误做午饭。”

    沈喜梅一边同她奶答话一边往锅屋跑,这会她是真饿了,好些天没好好吃东西了。

    到了锅屋,打开大灶台上烧热水的汤灌盖子,里面有石芸榴给她留的饭菜,沈喜梅小心翼翼的端出来,白米饭堆得满满的,上面铺着辣椒炒的豆角,沈喜梅见了顿时眉开眼笑,虽然上辈子什么好东西都吃过,但是八十年代初的农村,能有纯白米饭吃,那是相当难得的。

    前两天石芸榴不在家,每天端到她面前的至少半碗高粱,还有往年的陈红薯,一股酸苦味,难以下咽。就那还是她大嫂硬着头皮,顶着奶奶虎视眈眈的压力,给她装了点白米饭压在下面。

    他们这在南方,种水稻,高粱,后面日子富裕了,人们可以一日三餐顿顿吃大米饭,但是现在还没有那个条件,米饭里不是和着高粱红薯就是南瓜、茄子,一锅饭,半锅杂。她前生在西北之地呆了二十多年,早吃馍来晚下面,最怀念的还是这白米饭。

    就着鲜嫩豆角吃了几口饭,发现碗底有些异常,用筷子轻轻巴拉下,笑眼弯弯,碗底卧着两个荷包蛋。

    沈喜梅深吸口气,正准备大快朵颐,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我大嫂这做事也太寒碜人了,外嫁女回娘家,饭碗里都不见点白米饭,在家不干活的小丫头大中午在这吃干饭,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沈喜梅脸冷下来,哪怕三十年不见,她也听得出这是她小姑的声音,果然一抬头就看见沈喜乐那张肥胖却显得尖酸刻薄的脸,抿抿嘴唇,低下头充耳不闻的继续吃自己的。

    沈喜乐见侄女不搭理她,不高兴的径直走过来,等半天,不见小丫头起身给她拉椅子,更气闷了。

    “没看见我大着肚子站不住吗?”这丫头是不是真摔坏脑子了?

    沈喜梅抬起头,一脸无辜的说:“小姑,既然怀孕这么累,你做什么每天辛苦的来回跑啊,在你自己家里躺着不很好吗?”

    哼,她这小姑,一年有三百天回娘家,蹭吃蹭喝!每次踩着饭点来,吃完撒手就走,几十年如一日。

    沈喜乐一门心思都盯在那一大碗米饭上,沈喜梅说了什么都没在意,咽了口口水,指使道:“这一大海碗,你妈也不怕撑坏你,去,拿个碗来,我早上没吃多少,这会正饿着,帮你吃点。”

    这些年,别看沈家身强体壮的男人数量多,还个个是吃苦耐劳侍弄庄家的好手,但是沈家这生活质量还是一如既往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无他,太能吃了!沈喜梅这一辈有十六个男孩,最大的是沈新华,二十三岁,已经娶妻生子了,最小的堂弟沈新龙才九岁。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一串的男孩,早些年,还没分家时,饭桌之上永远犹如蝗虫过境。

    好在兄弟齐心,自从□□过后,家里也没出现过三餐不继的时节。

    但是生产队分到的粮食,粗粮居多,这年月不饿肚子就不错了,想吃的多好,那是痴人说梦。

    沈喜梅坐在那里一口米饭就着两根豆角,不慌不忙的吃着,沈喜乐像是要吃人的眼光丝毫影响不到她:“不麻烦小姑帮忙,我几天没吃饱呢,再来一碗也吃的下。”

    沈喜乐不敢置信的看着侄女,这丫头是真给摔傻了?以前可不是这个性子,难道真像外面人所说的,眼见亲事板上钉钉,马上露出好吃懒做的本质?

    若是沈喜梅知道沈喜乐脑中所想,肯定得唾她口水。

    你沈喜乐才是好吃懒做的祖师爷呢!

    八十年代的农村,全国上下怕是只找的出她小姑这么一个肥胖到足有两百斤的女人。

    不错,你可以说你是因为怀孕,并且直言肚子里至少是两个以上的男孩,但是无法否认你在没有怀孕时也有一百三四十斤。

    她这小姑,全身上下只有一样好,那就是名字取的好!

    其实沈喜乐这名字原本是她大姐的,直到现在,沈喜梅还记得当年沈母说起这事时的愤愤不平。

    杨小红生了五个儿子,大儿子十八岁就娶了媳妇,定年生了对龙凤胎,家里都高兴坏了,沈家据说历来女孩子少,当时长孙女比长孙还受宠,沈爷爷特地上县粮集中学,请村里走出去最有文化的张校长取的名字,长孙女孙喜乐,长孙孙新华。

    没想孙子孙女都有了,时隔十年,杨小红居然有孕了,偏偏碰上饥荒年,为了保下这一胎,全家上下节衣缩食,一点吃食都得紧着有孕在身的杨小红,大人随便吃点糟糠、菜叶也能扛扛,出世没多久的孩子怎么经得住,沈喜乐差点饿死。

    杨小红却说是长孙女这名气取的太好了,福气压不住,隔年统一上户口时不声不响将沈喜乐报成了自己刚出世小女儿的名字,长孙女随便看着桃子红了,改成了沈喜桃。

    为着这些事,孝顺贤惠的沈母第一次同家里大吵起来:都是沈家女儿,她的孩子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小姑子却顿顿精细粮,现在连喊了两年的名字都直接夺了,是不是当孩子已经饿死了?

    不过名字都登记在户口本上了,再改回来也是不可能,家里也知道理亏,石芸榴自己为孩子张罗来的吃食和补品,杨小红再动心思也会被家里人阻止,三个孩子都扛过了饥荒年,没有饿死,除了石芸榴有时想起有些愤愤不平,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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